关于颁发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工作部署,现就青海省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2023年在青海省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二、颁证时间
全省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于3月13日至22日期间组织开展证书颁发。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司法局确定并公布。
三、颁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的市州司法局指定的场所。具体地址由各市州司法局确定并公布。
四、颁证流程
申领人应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的市州司法局现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司法部有关通知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各市州司法局现场核对身份信息后颁发。司法行政机关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备案。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人员,可联系申请地司法局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三)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及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及联系方式:西宁市司法局:0971—6128996
海东市司法局:0972—8612331
海南州司法局:0974—8512837
海西州司法局:0977—8211150
海北州司法局:0970—8642670
黄南州司法局:0973—7701916
果洛州司法局:0975—8384776
玉树州司法局:0976—8810270
青海省司法厅
2024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xgg/202403/t20240312_1161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