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遴选学员参加2024年全省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海东市、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司法局:

  按照相关工作计划,拟决定举办2024年全省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班,为确保培训工作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报名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2)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4)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5)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或有志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未就业大学生。

  二、遴选方式

  各州司法局组织本地区参训人员报名,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考试选拔,省司法厅提供试卷,各州司法局组织考试,依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15名考生为本地区参训人员(如参训人数有变化,需提前联系省厅律师工作处协商)。

  三、考试时间

  拟定于3月15日早上9:00统一组织考试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州司法局认真组织本地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严格考试纪律,确保优中选优,遴选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学员参加培训。

  2.请各州司法局确定1名联络员,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衔接。

  3.各地要将考试情况及时报我处,并将确定的参训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人:看卓、陈亚青,电话:0971-8247992。

  

  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xgg/202402/t20240227_1155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