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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联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和“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近期出台相关举措,联合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和“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一是做好共建共享,加大培养和创建力度。各级司法行政、农牧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与“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联合培养,尽量确定为同一户同一人,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共同做好管理监督和表彰奖励。将农牧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耕耘者”乡村振兴人才培训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育等项目的课程内容。组织明白人、示范户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到2027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扩大“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覆盖面,到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总数达到800个左右。
二是突出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法治实践。积极为“法律明白人”与“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搭建实践平台,引导推动支持其深度参与普法宣传、农牧业农村牧区政策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创建等活动,使其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为契机,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农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深入挖掘先进,择优推荐案例和故事。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法律明白人”与“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联合培养有益探索和“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的成功做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促进作用。评选推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典型案例、“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明白人”故事,自治区司法厅、农牧厅将汇编印发并择优向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推荐。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qmyfzq/fznmg/qmsf/202309/t20230914_2379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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