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兵团执业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兵团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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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有关规定,现将兵团辖区14家执业公证机构、43名执业公证员名单(附件1)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凡未在名单之列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23年度均不得从事公证执业活动(新任职或申请恢复执业公证员以兵团司法局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作为执业依据,从事公证业务)。标“★”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为机构印章和个人签名章已备案,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另有9家公证机构(附件2)因无执业公证员,暂不具备执业条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各公证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方案》(兵司发〔2021〕12号)办理公证业务。
兵团司法局
2023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fj.xjbt.gov.cn/c/2023-07-28/8292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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