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不住”的立案青年
我以为的立案窗口:收收材料、准点下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实际上的立案窗口:有故事、有感动,还有“这酸爽,不敢相信”的奇妙体验……
2023年4月,在人民法庭工作了三年多后,我交流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从此开始了我的“窗口”生活。
最初的“窗口”生活和想象中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不容易,在审判团队里,我负责排期开庭、草拟判决等辅助工作。在这儿,我的工作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我需要独当一面地审核立案材料,同时也开展普法宣传、初步调解、心理疏导等工作。为了尽快适应新生活,我利用下班后的时间重温相关专业知识,利用各种“边角料”时间向前辈们碎碎念取经,利用每一次当事人提问的机会来不断完善我的答案……渐渐地,我爱上了“这酸爽,不敢相信”的奇妙体验。
成为一个“爱管闲事”的立案青年
民事诉讼法对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有明确的规定,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太了解,有些案子虽然不是丰台法院管辖,但遇到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我总想多跟他们说上几句,总想多“管”一下。一是想让他们了解法律规定、正确维权、少走弯路;二是也希望当事人可以理解立案工作,避免他们产生人民法院“不立案”或“一推了之”的误解。
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委托自己的母亲来立案,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住所地在北京其他区,被告住所地在外地。我问这位母亲为什么来丰台,她回答我说:“我就住在你们法院旁边,闺女遇到这事了,她在机场那边,工作忙没时间,我就直接过来了。”
核实了双方的信息后,我确认这个案子不属于丰台管辖,于是给她出具了导诉告知书并附上法律规定,告诉她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我对照着法条,向当事人逐条解释她这类案件的管辖规定,为她圈出有管辖权的几家法院,告知她可以在这几家里面选择。其后,我把这类案件起诉状中需要补正的内容和需要补充的材料对她进行了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在准备材料时参考。同时,向她发放了《丰台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告知书》,里面涵盖了网上、邮寄和现场立案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我一边和她说,一边在对她有用的材料上圈出重点。最后,她拿着材料,似懂非懂地走了。
过了几天,同事对我说,“大凡凡,当事人通过12368平台留言表扬你了啊”。我一问,居然就是这位当事人,让我高兴的是,她的案子已经成功立上了,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得很顺利,没有多跑路。这个消息比什么表扬的话都让我高兴。
成为一个“会管闲事”的立案青年
在收到当事人表扬后,我愈发坚信我可以做得好,而且可以做得更好。于是,我开始思考,怎样能从“爱管闲事”进阶为“会管闲事”。
原来我在人民法庭,接触的家事类案件多,现在来现场立案的家事案件也多,我可以充分利用审判庭的工作经验,助力当前的立案工作,让我的工作产生更多效能。
有天一位老人来立继承案件,她爱人去世后留下房产需要分割。审核材料后,我发现案涉房产中还涉及其他人的利益,她的诉讼存在一定败诉风险。
涉及房屋的案件因为标的大、诉讼费高,我向她释明了这个案件的诉讼风险,希望她可以一次性解决“家务事”。可老人仍旧很茫然,说她知道了材料好像不对,但她不知道怎么弄,不会用智能手机,孩子太忙,希望我可以帮帮她。
面对老人的无助,我依法尽可能地给她提供了针对性强的法律援助手册,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告诉她准备好材料后可以再来找我办理。
老人再次来窗口是一段时间后,这次她带着女儿一起,准备了很规范的立案材料,我审核后当场为她登记立案,他们开开心心地走了。
但我没想到的是,她们走后一会儿,老人的女儿单独折返回来,带着一个毛绒玩具和一封手写的感谢信,执意送给我,我拒收,她又去找窗口值班的副庭长执意让她转交给我,争执之间我尴尬得像过年看着亲戚撕吧红包的孩子。副庭长对她说:“知道您的心意,但我们有纪律,这两个东西都很贵重,这样吧,我们收下更贵重的一份(感谢信),您看行吗?”当事人沉默一会儿,终于同意了,拿着毛绒玩具、充满感激地走了。
感谢信中写道:“我今年44岁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法院的大门,心里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在法院办事会特别困难……我真没想到去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接待窗口的服务人员那么亲切,有责任心又耐心……作为一名普通人,深切体会到了丰台法院的工作作风,感受到了法院工作者的高效工作,她们专业精湛细致周到,尽心尽力值得我们信赖,真正做到为民解忧,弘扬法治精神。”
读着手写信,我心情很复杂,既对当事人认可我的工作感到开心,又在暗暗反思,我不过是正常履职,但对他们来说,意义竟然这么重大。我想,以后更要认真、严谨、踏实地工作。
成为一个“巧管闲事”的立案青年
诉讼是解决问题、获得公正的有效途径,但在有的纠纷化解中,并不是最优的选择。那么,“会管闲事”的再进阶应该是“巧管闲事”。
多年来,丰台法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在妥善解决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医患纠纷以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护航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一直不断探索,积累了有效的工作经验,我所在的窗口,就承担着引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职能。
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让我印象深刻。女孩从初中起就开始遭受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导致她抑郁而多次自残,母亲发现后心痛不已,诉至法院,要一个说法。但是这起案件和丰台没有管辖连接点,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引导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我仔细审阅了他们的材料,没有很明确的证据指向被告,校园暴力本身就有较强的隐匿性,原告举证会很吃力,如果走上法庭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对女孩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
沟通过程中,她们表示同意调解,但因管辖不在丰台,无法收取案件,自然也无法由本院委派调解。但我们院还有王佐法庭(少年法庭)与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这一公益组织建有非常成熟的合作机制。于是,我第一时间去了解“个人能否去该中心寻求援助”等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我给了他们该中心的位置和电话,并留下了我的工作号码以便联系。他们连声道谢,离开的时候,我在他们眼里第一次看到了光。
过了一段时间,我给孩子的母亲打电话,她告诉我,她们目前正在和学校沟通,学校在积极地协调对方的父母进行调解。
立案的岗位上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人,我听着他们的故事,和他们一起着急、一起苦恼、一起想办法……当然,在窗口也有质疑、有不解,但更多的是感动和收获,是帮助他人的获得感,是为人民服务的幸福感。我在这个岗位上不断地学习、修炼,自己的视野愈发开阔。
来立案庭之前,小伙伴对我说“其实立案工作特别有意义”,当时我并不理解,但是在工作中,我逐渐体会到了她所说的意义所在。
于是,累也不觉得累、苦也不觉得苦,认真对待每件案子,真诚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我常常告诉自己,他们或许一生只会进一次法院,但我希望每个人遇到我,都会体会到司法的力量和温情,相信法院,相信法治。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88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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