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省法院“双十佳”典型拟选树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简称“双十佳”)典型选树工作。经逐级推荐、严格把关、认真研究,拟选树名单如下:
一、“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卢亮
隆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李满
卢龙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石门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唐冬雪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处处长赵子江
三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法官郝帅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名晔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刘杰
大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克大
雄县人民法院雄安站枢纽片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三级法官孙擎
省法院督察室一级主任科员罗静
二、“争创人民满意度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
正定县人民法院北贾村人民法庭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南庄人民法庭
黄骅市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沙河市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容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定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选树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对拟选树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11——66707587(可传真)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214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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