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办案标兵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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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32号)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晋州市人民法院等20家法院为“全省优秀法院”拟表彰对象,牛艳梅等35名同志为“全省优秀法官”拟表彰对象,刘昊等50名同志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省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311——66707587(可传真)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邮政编码:050051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49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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