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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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2号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5日至1月19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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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47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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