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的“诗和远方”
今天在《法眼观察》上,读到一篇基层女法官的文章,题为《女法官的简单心愿:愿活成兰一样》,开头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我:“一直在法院一线办案,始终穿梭于纷扰的法庭,虽已过不惑之年,但无法停止每天匆匆的脚步,更无法让自己的生活归于沉寂。”感觉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写照。作为一名坚守在基层法庭的女法官,我也常常问自己:难道只有一堆堆的卷宗、一个个的庭审、一拨拨的当事人?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我的诗和远方呢?
诚然,法官的职业是不允许热闹的,法官是不允许在各种欢闹的场合抛头露面的。近几年随着案件数量的激增,官方用了一个十分贴切的形容词“井喷式”,这个词真是一言道尽了法官的忙碌和生活状态。所以法官除了“三尺法台”,哪有什么机会“抛头露面”?法官的经历,除了剔掉外显棱角和孤傲,以圆润之貌与世界言和,我,也只能躲在心灵角落里与自己的灵魂对话:我的法官生涯,除了判决书,还有诗和远方!
如那位法官所言:“我的人生没有精彩,也没有值得我自豪与骄傲的事情”。如果非要说有的话,估计就是作为一个区法院,我们的人均办案数量牢牢稳居全市第一。因为这个数据,我们每天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写文书,就连为期一周的培训都很难有法官腾出时间,每次都是政治部的同事挨个打电话询问,其实法官们都是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的,但是如果一周二三十个庭,让你去挪,你觉得你还挪得动吗?
2021年秋天,我来到明港法庭工作,明港镇位于信阳市北部,地处信阳、南阳、驻马店三市结合部,全镇总面积167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村、380个村民组、8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达14万人,其中镇区人口6.9万人。这里虽是一个乡镇,但相对其他的乡镇而言,外来人口多,还是豫东南工业基地,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平桥法院会在此单独设立一个法庭,也是唯一一个只管辖一个乡镇的法庭,而案件数量却在七个法庭中“遥遥领先”。因为这里交通便利,四通八达,百姓遇事“打官司”的观念较强,但是对“理”的理解相对执着,给审判和调解工作都带来很大挑战。
作为一名女法官,最初组织决定让我来明港工作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抗拒的,但是服从组织安排也是每个公务员应尽的义务。两年来,因为案件也走访了部分乡村和社区,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困”在庭里。记得一个邻里纠纷案件,双方因为宅基地边界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我决定带着助理到现场去看看,去之前我联系了该村村支书,支书很热情的介绍了两家情况,并亲自陪同去看了现场,后期也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虽然最终因为双方积怨已久,各不相让,案件最终未能调解成功,但是走访的过程中,我们对村民进行了普法、释法,告知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是不能被继承的,一旦继承后房屋灭失的,不能重建或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该块宅基地,该块宅基地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除非符合一户一宅的村民。围观的村民也由最初看热闹,到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并对原被告的行为做出评判。临走的时候村支书说:“张法官,知道你很忙,但如果你有空了,能不能多到村里走走,能给我们讲一堂法治课最好。我们是文明乡村,也是镇里打造的旅游乡村,春天有油菜花,秋天有红高粱,大家都来这里旅游,我希望能提高村民的素质,也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
回程的路上,夕阳西下,车窗外,一片片暗红的高粱在秋风中摇曳,金黄色的稻田,谷穗低垂……无论是田野里忙碌的身影,还是路边晒满的谷物,总之,那一刻,我忘记了如山的卷宗,忘记了法庭的纷争,也忘记了一身的疲惫。也是在那一刻,让我明白,两年的时间,走过的村落,去过的车间,走访的百姓,我用脚步去丈量人情冷暖的这片土地, 我早已不再抗拒,也找到了自己坚守于法庭的意义: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我希望明天的明港:无讼无争,大家只记得春天的油菜花,秋天的红高粱,还有腊月的商业大世界,这大概就是我,一名基层法官的“诗和远方”吧!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291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