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反腐倡廉 >正文

这类情况,将被集中整治!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随意进校园情况将被集中整治

  

  记者4月2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近日印发通知,对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集中整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随意进入校园情况,以及社会事务进校园过程中重留痕轻实效的形式主义,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通知提出四项主要任务:一是系统摸排近年来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制定准入标准,加强问题整改;二是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严控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总量,建立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对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具体方案进行审核,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四是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把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作为教育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工作,以师生获得感检验专项整治成效。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552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