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 陕西试点点出了什么?
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
陕西省试点试出法治建设新机制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周礼》《秦律》《唐律疏议》……这里是中华法制文明重要的发源地之一;
传说中的仓颉造字、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这里还是一片充满创新精神的热土。
这里是陕西!
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在法文化熠熠生辉和创新基因传承不绝的三秦大地,对法治建设的探索和尝试自然不甘落后。
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9月,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试点方案》,决定在咸阳、商洛开展工作试点,要求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定期对本级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法治工作进行集中点评,法治建设方面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实行随机点评,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实行专题点评。
半年下来,咸阳、商洛试点工作开展得如何?
点准——点出具体指标
“法治建设是系统工程,牵扯范围广、涉及人群多,所有工作都必需严格遵守点评规则和程序。”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王宏兵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保证点评工作有的放矢,我们将市、区、县5项重点点评内容细化为25个具体指标,对照开展点评,提高了针对性和精准度。如:党政主要负责人督办重要法治任务有哪几项?年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几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是多少”?
程序规则至关重要。《咸阳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点评会议分三个层次,由市级党委(党组)书记、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各县市区的党委(党组)书记分别进行点评;《商洛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商洛市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暂行办法》中则明确要求,采取“条块结合、下点一级”的方式,市级党委(党组)书记、县级党委(党组)书记以及镇(办)党(工)委书记开展集中点评。
在点评环节上,两地异曲同工:自评(述法),现场点评(个别点评),总结讲评(总结点评)。
值得一提的是,商洛市丹凤县在集中点评的基础上,增加了现场点评的环节。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郑晓燕说,县里派出8名县级领导参加所有部门和镇(办)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在现场分别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和社会治理等工作进行了重点点评。
商洛市委依法治市办还与联通公司合作,通过电话随机抽访,对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2020年度法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以确保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点实——点出问题清单
自评和点评是试点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咸阳在开展自评时,提前下发点评预告,并提出具体要求。
点评报告会不会成为自评报告的翻版?
不会!咸阳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直言,自评报告往往成绩说得多,问题说得少,而点评报告则既点出成绩,又指出具体症结。
“工作有什么突出问题、有哪些薄弱环节、怎样加强和改进,在点评报告里都有。”王宏兵说,为保证点评内容的针对性,点评前要进行严谨的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
记者抽取了几个自评报告和点评报告进行了对比,果然如此。例如,一个自评报告中说“出庭应诉率较低”,而点评报告则一针见血指出:全年办理行政诉讼20件,出庭应诉率仅为15%,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另一份自评报告说“目前司法所办公用房全部到位”,而点评报告则明确点出:全区仅有一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达标。
“点评点出了压力和动力,各级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全市干部共同参与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渐形成。”对于点评工作,咸阳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杨长亚这样说。
点硬——点出整改任务
在试点中,商洛市全面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年终述法制度,8个县(区)委书记和市级部门73个党委(党组)书记全部报送了述法报告;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点评领导结合工作情况和群众意见,提出有关问题整改要求;将法治建设督察和点评工作结合,根据督察情况和点评工作会议指出的问题,对所有县(区)和部门“一对一”列出问题清单81份,指出存在问题229个,提出整改要求229项。
商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于震介绍说,将点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创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使“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县区和单位在法治建设考核中扣分。
对于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两地并不回避。工作总结报告既总结成果,又实事求是:县(区)、部门单位之间法治工作差距明显,从纵向看,市、县(区)、镇(办)法治工作力度逐级递减,市级好于县级,县级好于镇(办);从横向看,常委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好于其他单位;点评对象覆盖面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个别单位由于时间紧、部署急,只点评了本单位法治工作,没有达到点评本系统法治工作的预期效果;一些立行立改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但是对于诸如“法治队伍素质不高”等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仍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
点透——点出工作方向
改革不尚空谈,试点重在实干。
谈及下一步工作,商洛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郭永红提出,今后商洛市将建立立体化、全覆盖的述法点评体系,把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市的能力。持续开展对比述法,选取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述法,正面典型推广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反面典型自亮家丑、做好警示整改;把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作为法治建设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
试点并未浅尝辄止,还在持续推进。2021年3月10日,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七次会议要求,要总结推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经验做法。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说,推广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就是要让“关键少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将关键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415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