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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通报表彰202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重要抓手。2023年,湖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普遍性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指引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管理,依法有效延伸了审判职能,切实推动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提升管理决策水平和风险化解能力,涌现出一批政治站位高、研判问题精准、对策建议实用、反馈落实到位的高质量司法建议。

  为总结成绩、鼓励先进,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报送的79件司法建议进行了严格评审,共评选出12份优秀司法建议。现对这12份优秀司法建议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承办单位和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司法建议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全省各级法院应以本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心领域,通过关注具体案件、思考类案成因,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深挖根源,提出治本之策,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司法力量。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7日

  全省法院2023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一、关于加强“太平豆腐”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知识产权审判庭周桂荣、魏祖国

  被建议单位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人民政府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太平”注册商标权人起诉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太平豆腐”生产销售企业引发的一系列侵害商标权纠纷,从商标利益纠纷调处化解、行业管理规范、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三点对策建议:一是寻求解纷最佳方案,促进权利人与“太平豆腐”生产销售企业握手言和,助力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二是引导相关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统一质量标准,维护“太平豆腐”品牌价值;三是聚力“太平豆腐”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发送司法建议前,襄阳中院与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两次到太平店镇实地走访调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商标协会等各方的意见。该司法建议发出后,太平店镇政府采取多项有效举措,推动组建太平豆腐产业协会,组织相关部门到生产企业调研,积极申请“太平豆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制定太平豆腐行业质量体系标准,切实推动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有力促进了当地豆制品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经济振兴。

  二、关于加快推动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武汉海事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院领导贾石松

  被建议单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湖北航运经济发展的现状、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结合长江沿线各省市航运经济发展情况,针对加快推动湖北航运经济发展提出四点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重视航运经济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的支撑作用;二是创新优化航运政策,为航运经济发展“雪中送炭”;三是充分发挥港口优势,不断完善提升水上运输服务功能;四是整合科教优势资源,着力加强航运经济人才培养。该司法建议得到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和副省长盛阅春的批示肯定,被省政府党组列为主题教育专题调研课题。省政府党组就该司法建议组织专题研究,省政府办公厅对相关问题进行分解,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武汉市政府、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湖北铁路集团、湖北港口集团等单位提出具体解决方案。2023年8月1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专题调研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工作,听取省交通运输厅、长航局、湖北港口集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等单位的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要求沿江各地及省有关单位强化担当作为,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强化支持、高效服务,加快推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成势见效。

  三、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民事审判第四庭胡昱

  被建议单位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荆州市涌现的大量小区物业与业主民事纠纷,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身各自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物业费收缴不畅的原因,并提出五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物业公司行业管理;二是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平台;三是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竞争秩序;四是有效运用相关行政处罚措施;五是加大物业服务知识宣传力度。在制发司法建议的过程中,荆州中院赴辖区八个县市区走访调研,通过实地查勘、数据分析、调查统计、开展座谈等方式,形成《荆州市近五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研报告》,并充分征求住建、消防、社区、乡镇等相关部门意见。该司法建议得到荆州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荆州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纳入城建工作重点任务。荆州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多家相关单位出台《荆州市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联系会议制度》,保障物业管理活动规范开展,有效预防和化解辖区物业服务纠纷。

  四、关于规范乡镇街道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执法程序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行政庭汪静

  被建议单位

  黄石市38家乡镇街道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黄石市近三年乡镇街道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纠纷反映的相关工作情况,以典型案例为“小切口”,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等方面深入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并提出三点对策建议:一是准确把握职权范围,科学、合理实施执法行为;二是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关系;三是提高应诉能力,重视在诉讼程序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做好“后半篇”文章,黄石中院积极协调黄石市司法局加强跟踪问效。黄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基层综合执法人员专题法治讲座”,黄石中院行政庭负责人为乡镇政府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授课,切实推动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转变和优化。黄石市各镇政府、街道办均作出回复,称该建议是及时雨、定心丸,法律适用明确,可操作性强,部分镇政府、街道办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违法建筑拆除行政执法操作指引和工作机制,从源头防范化解相关行政争议。

  五、关于加强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监督指导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审判监督第二庭李治国

  被建议单位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亚洲第一座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鄂州花湖机场核心区土地征收引发的一系列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指出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违反男女平等宪法原则、侵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外嫁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深入分析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两点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提升辖区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方案的科学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切实保护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省法院自觉提升政治站位,聚焦鄂州花湖机场的配套保障问题,坚持能动司法,赴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当事人所在地开展实地调研,发出的司法建议得到鄂州市委书记和市长的批示肯定,不仅实质性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有效避免大量类似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还促进出台规范性文件,完善了鄂州花湖机场核心区土地征收工作制度,提升了相关领域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维护了重点工程项目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刑事审判第二庭霍磊

  被建议单位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从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出发,通过梳理分析辖区2020年以来危害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情况,指出施工作业单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安全隐患检测不严格、安全培训覆盖面不足、违规施工现象突出、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五条对策建议:一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安全管理;三是加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是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该司法建议得到宜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批示肯定,宜昌市委市政府要求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用制度固化有关建议,确保事故少发生。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隐患111条;制作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对160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单位、企业110家,查处案件37件;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组织考核576场次,参考人数41603人,发证人数37659人;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制度,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3件、行政审批573件,有效减少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和纠纷。

  七、关于加强预防和处理提供虚假资料骗提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综合审判庭石珏

  被建议单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一系列提供虚假资料骗提个人住房公积金引发的诉讼,深入分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漏洞和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四点对策建议:一是批前强化审核管理,探索建立与不动产、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审核流程;二是批后定期自查自纠,依法及时追回骗提、骗贷资金;三是严厉查处骗提骗贷违法行为,提升违法成本;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公积金政策及违法后果的认知度。该司法建议得到江岸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江岸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平台,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积极研究对策,促进出台《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武汉住房公积金骗提防范处置工作制度》《武汉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辖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自查自纠、内部风控防差错、核查信息共享、强化两法衔接移送犯罪线索、构建信用评价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公积金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骗提骗贷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八、关于加强行政纠纷源头预防、进一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综合审判庭张荣

  被建议单位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近五年来荆州区行政诉讼案件的类型和特点,深入分析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源和行政机关败诉原因,针对性提出五点对策建议: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以人文本”的理念;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实体与程序并重意识,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履行自我纠错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四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五是深化府院联动,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该司法建议得到荆州区委书记的批示肯定,区委常委会形成会议纪要,推动区委政法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纪委监委等部门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办理、诉源治理等纳入考核追责范围。荆州区政府和法院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探索开展“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改革试点,向辖区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倡议书》。2023年,荆州区法院新收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2.64%,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21%,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大幅上升,有效推动依法行政,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九、关于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行政庭徐云

  被建议单位

  黄冈市人民政府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黄冈市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不积极、不配合、不出声等问题,提出三点对策建议:一是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意识;二是积极改变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出庭率较低、“出庭不出声”的现状,推动提升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总体出庭应诉率,发挥对其他职能部门出庭应诉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效,有效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能。该司法建议得到黄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黄冈市政府、黄冈中院联合出台《黄冈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细化主体责任,推动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司法局、黄冈中院联合出台《黄冈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挂钩,确保出庭应诉工作落实落细落地。2023年,黄冈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2%,较2022年上升8.9%,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十、关于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行政庭廖静

  被建议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恩施州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部分案件审理周期偏长、行政机关败诉领域相对集中等问题,指出辖区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和诉源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三项对策建议:一是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倒查机制;三是研究制定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该司法建议得到恩施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恩施州政府制定发布《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特邀恩施中院参加州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将行政案件败诉、应诉和司法建议反馈情况纳入专项考核,促进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质效。恩施州纪委监委、恩施州司法局与恩施中院共同研判近年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51件,州纪委监委立案13件、处理处分51人,容错纠错7件,通报典型案例4起,共同解决重复信访难题、疑难杂症问题32个。同时,恩施中院向州政府通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相关案例下发州、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学习,辖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十一、关于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建议书

  发送单位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刑事审判第二庭罗肖

  被建议单位

  荆门市公安局

  亮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深入剖析2020年以来荆门法院审理的82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出辖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监管欠缺、性教育缺失、法治宣教不足、重点场所和领域治理不系统等问题,收集整理近三年案件分析报告和荆门辖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案酒店名单,并针对性提出四项对策建议:一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管;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管控;三是强化联动协调机制建设;四是强化对未成年性犯罪的专门矫治。该司法建议得到荆门市委常委的批示肯定。荆门中院在荆门市委领导下,进一步协调市公安局、市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制定《荆门市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工作部署会,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荆门市公安局专题函复荆门中院,并深入分析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案形势、特点,及时组建专班开展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全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上升态势,辖区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关于协同打造“无讼村居”、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司法建议

  发送单位

  咸宁市通山县人民法院

  承办部门及承办人

  黄沙人民法庭秦超

  被建议单位

  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人民政府

  点与成效

  该司法建议针对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铺镇万人成讼率偏高的问题,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角度,提出四点对策建议:一是引导村民自治,选取“无讼村居”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减少纠纷发生;二是由镇政府牵头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三是运用乡镇综治中心平台,整合多部门力量,研判矛盾纠纷,分类施策,逐一化解;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严把选人用人关,确保人民调解员能随时到场有效开展调解工作。该司法建议发出后,黄沙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邀请黄沙人民法庭列席党委会,组织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共商对策,制定出台《关于在黄沙铺镇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智能化水平,引导涉诉群众遇事找调解、调解用平台,充分发挥多元共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2023年,黄沙铺镇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6.59件/万人,黄沙人民法庭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9.97%,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2/id/78233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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