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法院莲花法庭:“三个双联”打造司法为民“莲花模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莲花法庭以参与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为主牵引,以“三个双联”机制为路径,探索形成了以广泛凝聚基层解纷力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度融入一体发展格局的立体化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
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连通政府各单位打造重大矛盾化解链条、开展人民调解员走进“法庭大课堂”、推进普法讲座进校园、入企业……通过细致的司法服务,4年来,莲花法庭辖区每年三分之一左右社区(村组)全年无讼;法庭驻地连年获评“三零”平安乡镇。“三个双联”机制建设也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第3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联动联调 激活基层多元解纷网络
11月10日,记者来到莲花镇,都市的喧嚣逐渐淡然耳后,草木芳香慢慢萦绕鼻尖。近年来,莲花镇立足自身区位优势、政策优势、生态优势,定位文旅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品民宿、瓜果采摘园、美丽花海、无边泳池等网红景点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住宿游玩。
“这一切都离不开法治护航。”岳麓区莲花镇党委书记吉文斌告诉记者,“近年来,莲花镇吸引了一大批企业前来投资,面对合作投资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莲花法庭的优质司法服务给了投资者信心。”
11月10日,莲花法庭的调解员刘丹在调解一起合同纠纷。2018年12月10日,原告喻某与被告柯某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在莲花镇开发樱花文化主题园。双方约定由柯某提供租赁370亩土地,喻某提供总值不低于400万元的樱花树苗。另外,原告还出资了50万元用于支付樱花园前3年的嫁接、除草、施肥、栽培等费用。让喻某没想到的是,之后,柯某为了开发房车露营、酒店等项目,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种植在园区的樱花树移走,导致3000余株樱花树被毁坏,樱花文化主题园至今无法营业。
始终就赔偿款无法达成共识,喻某将柯某告上法庭。为了更好更迅速地解决纠纷,在当事人的同意下,案件被引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员刘丹的耐心沟通下,当天,双方当事人对被损坏的樱花树的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在还款期限上双方仍旧存在争议。
刘丹告诉记者:“由于疫情对于旅游业的影响,被告柯某也处于资金周转困难的境地,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对于喻某来说,她和被告还存在合作关系,因此,我们的调解方向既要保证她拿到赔偿款,又要尽力让他们的合作继续,以免喻某遭受更大地损失。”据悉,刘丹将进一步调解,找到双方的平衡点,让这对合作伙伴握手言和。
近年来,莲花法庭铸造多点共治、分层过滤的“漏斗壶”,不断促进形成大调解格局。今年9月,法庭与莲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联动,成功将一起矛盾尖锐的租赁合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
此外,法庭借助基层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将12名综治网格员聘为法庭编外力量,协助法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激活基层多元解纷网络,群众就地调解纠纷、参加诉讼更加方便。在调处家事矛盾纠纷时,法庭还会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妇联社工、心理咨询师介入;调处村居矛盾时,邀请“村贤”参与,促使矛盾纠纷深层次修复。
目前,莲花法庭已经构建起法官助理、承办法官、法庭庭长递进释法链条,“解惑”“解结”效果层层强化,切实实现案结事了。法庭自2011年成立至今,一直保持“零投诉、零信访”,案件服判息诉率常年在90%以上。
联防联控 促成大维稳格局
今年10月13日,村民马某赶集与商户王某就摊位问题发生纠纷。双方渐渐由口角冲突发展成肢体冲突。双方争执不下,闹到了雨敞坪镇司法所。当天,正在为司法所进行业务指导的莲花人民法庭庭长徐琼与调解员刘丹,迅速化解了这一矛盾。
“遇到问题不要使用暴力,有效沟通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何况你们还是邻居,更应该考虑到两家人的和睦交往。”“如果受到了人身伤害,首先要固定证据,去医院进行检查,不能自己随意确定赔偿数额。”司法所内,徐琼和刘丹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对两位当事人进行开导。当事人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不再要打要吵,决定依法解决纠纷。
近年来,莲花法庭发挥法庭优势作用,在地方党委主导下,会同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打造重大矛盾化解链条,建立应急处突对接机制,累计参与地方应急处突20余次,垒起功能互补、信息互通的防火墙,促进形成大维稳格局。
此外,法庭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加强与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等重大项目牵头部门的信息互联,对辖区重大项目工程开展前瞻性司法研判,帮助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在其他矛盾多发领域,法庭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邀请人民调解员走进“法庭大课堂”,为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指导和示范裁判案例。截至目前,已累计指导化解矛盾纠纷102起,举办业务培训432人次,数十名外嫁女、上门婿的土地权益纠纷于源头化解。
联点联建 巡回法庭开进村委会
多年来,莲花法庭始终坚持与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把巡回审判作为重要载体,常态化将赡养、相邻纠纷类案件就地开庭,以此做好红色教育、法治教育、乡风教育,引导乡村风气转变。
2022年5月12日上午,莲花镇五丰村村民委员会内,莲花人民法庭法官在公开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长沙某节能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某项目部分分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案外人丁某。经丁某招用,2020年11月,农民工彭某前往该项目从事搭建雨棚工作。不久,彭某在施工时不慎摔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随后,彭某向岳麓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确认门窗幕墙公司对彭某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当天,区人大代表,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以及当地干部群众等30余人参与旁听。审判结束后,徐琼就判决结果向当事人答疑解惑,并对旁听的群众进行劳动争议纠纷常见问题现场普法。
近年来,莲花法庭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打造社区“普法广场”,做到把握需求与投放服务双向融合。同时,探索建立法官联点、定期调研工作机制,对矛盾相对集中的行业,开展“诉源治理进企业、法治宣传进企业、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有力推动行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促进矛盾源头化解,有力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岳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帅表示,“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并主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需要,坚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人民法庭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辖区基层治理的需要。”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1/id/70944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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