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波接受媒体采访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接受了人民日报、中新社、法治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工人报、人民法院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审判、中国法院网、凤凰网、大公文汇报、香港商报、澳门日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羊城晚报、南方杂志、南方网、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南方工报、新快报、新浪网等媒体记者的采访。
能动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南方日报记者:“两高”报告评议有关内容
张海波:“两高”报告,高举旗帜、主题鲜明,整体工作成效突出、亮点很多,分析问题直截了当、精准到位,谋划未来切口精准、举措实在,彰显服务大局担当,饱含司法为民情怀,体现公正司法追求,是有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独特优势和治理效能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扎扎实实“学思想”促进“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能动司法”体现“服务”的自觉、“治理”的担当和“做实”的作风,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
去年,张军院长两次到广东考察调研,对广东法院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工作全方位关心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支持广东法院工作,着眼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出台服务南沙发展意见,至此已连续出台5个司法政策文件服务湾区建设。在最高法院指导支持下,广东法院出台2个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签署替代性争议解决交流合作协议,还指导广东法院顺利审结一批重大案件,妥善化解了风险。
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
羊城晚报、大公文汇报、香港商报、澳门日报记者: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时强调,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请介绍一下广东法院在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张海波: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过去一年来,全省法院以塑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心任务,全面加强三地诉讼规则机制衔接,务实扩大司法交流合作成果,全力构建跨境纠纷化解“优选地”,持续打造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区际法律服务品牌,以高质量司法推动大湾区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全省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涉港澳民商事案件1.3万件,占全国64.8%,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3082件。深圳法院“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等4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举措,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向全国推广。
诉讼规则机制衔接持续深化。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就是融合,通过产业、科技、人才等全方位的融合和流动,达到1+1+1远远大于3的乘数效应。落到司法工作中,就是要深化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特别是在制度“软环境”的对接上取得突破。在各方的共同推动下,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已经从制度理论性研究进入具体实践,从更紧密的司法协助到构建涉港澳特别程序规则,再到规则的直接吸收借鉴。比如,去年我们在出台第一个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的基础上,又出台了第二个指引,目前司法规则衔接已包括案件管辖、诉讼主体、文书送达、证据审查、域外法适用、证人出庭作证等多个方面。今年,我们将出台第三个指引,同时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粤港澳司法研究创新基地等建设,推动三地司法规则衔接进入“深水区”。
司法实践中,我们还通过建设全省统一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查明平台、发布中英葡三语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依法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域外法审理涉外涉港澳案件等,持续推动内地与港澳司法规则衔接向纵深发展。目前,大湾区域外法查明平台资源增至376个查明案例、3万部域外法、近7万份裁判文书,聘请了30位港澳法律专家担任首批专家库成员,去年全省法院通过适用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域外法审理各类案件121件,其中涉及香港法和澳门法60余件。
纠纷化解效能全面提升。持续扩大调解“朋友圈”。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聘请120名港澳调解员参与跨境纠纷化解。去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探索吸纳香港国际调解中心、香港调解会等港澳调解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成为全国首个允许引入港澳特邀调解组织的试点地区。审裁对接进入“快车道”。积极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引导当事人更多选择仲裁化解纠纷,依托裁审对接电子平台,调取仲裁案卷时间由线下平均两个月缩短至数小时,仲裁保全、执行和仲裁司法审查办理效率大幅提升。深入实施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精品战略。去年广东有2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有6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各类典型案例,通过打造标杆性案例提升涉港澳审判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当前,越来越多的港澳当事人将湾区内地九市法院作为诉讼“优选地”。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5周年为契机,在法治框架内协同推进解决大湾区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集中力量推进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领域的纵深突破,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和“澳资澳法澳仲裁”落地,加快推进港澳特邀调解组织选聘工作,筹办首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司法实务培训班,吸纳更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跨境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提升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在更好地推进粤港澳融合发展中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以高质量司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打气”
广东电视台、21世纪经济报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广东作为创新大省,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肩负重任,请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谈一谈如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张海波:广东制造业发达、高新产业聚集,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7年全国第一。近年来,中央又接连在广东部署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驱动发展基础坚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征程中任务艰巨、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让依法保护创新落到企业上、产业上、发展上,全力推动科技和产业“双向奔赴”,让法治为科技产业标识方向、提供最优方案,以高质量司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撑腰”“打气”。
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法治土壤”。强化科技和产业“双向保护”。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在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生产要素创新配置、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绿色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比如,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达1300余件,每一个案件都事关企业创新发展、事关新兴产业的布局和市场前景。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大对关键核心领域、科技重点企业、重要科研创新机构的保护力度,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与省检察院、公安厅等15家单位联合建立的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联动保护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大合力,让敢于研发投入的企业能够享受知识产权创新带来的“市场红利”。去年,全省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惩侵权行为,最高判赔数额达3.17亿元,发明专利技术类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达98.8万元、同比增长36.2%。
坚持能动司法助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前不久,我们邀请30多位来自法律界、金融界、科创界等有关权威人士,召开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专家意见,并出台“广东金融司法二十条”,全力推动“科技—产业—金融”顺畅循环,促进科技金融等创新要素市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司法办案中,做到准确把握创新特点和规律,合理平衡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人利益,依法支持全面注册制实施,保障科创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严格融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依法调减过高利息,助力科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着眼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司法协同,护航科创企业跨境投融资,并将探索在科创企业集聚区、高新区等设立科创金融司法服务站,为重大战略科技项目融资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抓审判质效就是抓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广州日报记者: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评价法院工作的核心标准。请谈一谈,广东法院在抓好审判质效提升方面取得哪些成绩,下一步如何推进?
张海波:抓审判质效绝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更是政治要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是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头号工程”,是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的时代答卷。去年3月开始,我们在全省法院打响了为期三年的审判质效综合提升攻坚战,全省法院以“一降两升三优化”为牵引,并把2023年作为“攻坚提升年”。全年新收案件下降1.4%,比全国平均增速低12.1个百分点,结案282.4万件居全国第一,案件结收比达到103.8%,为近十年来最高,未结案件同比下降26.7%,存案数降至近七年最低。
实施“攻坚提升年”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抓审判质效是硬道理。去年,我们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强调以学促干,紧紧抓住提升审判质效这个最大实处,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把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抓审判质效就是抓高质量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成效最终都要反映在案件办理中、体现在审判质效上,要以审判质效实绩论英雄,引导法官久久为功、脚踏实地、聚力主责主业。
广东的案件基数大,审判质效提升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年是三年攻坚战的“争优创先年”,重点解决四个问题:通过抓实指导调解、司法建议、典型案例、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在各条线、各行业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前端治理;坚持把服判息诉和案结事了作为案件审理的真本事,以审判质效提升有效降低上诉率、申诉率,加大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应用,提升法官准确适用法律能力,全程推进纠纷实质化解;针对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平均结案时间、审限内结案率等案件流转效率指标,全面加快案件流转;全面树立“大管理观”、做实全员管理、加强数据辅助决策,持续优化提升管理效能。
把“抓前端、治未病”盘子做大、责任做实
南方日报记者:广东是案件大省,去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约占全国6%、达到272.1万件,同比下降1.4%,在案件如此大的体量下实现下降实属不易,请您谈谈广东法院是如何开展前端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的?
张海波:人民法院是诉讼压力的主要承载者,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纠纷化解的重要参与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是我们夯实基础、实现“双赢”的必然选择。去年,全省法院对接调解组织3077家,诉前成功调解案件93.8万件,同比上升16.5%。
发挥体制优势,推动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大的政治优势。去年以来,我们主动融入省委政法委“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借力“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广东建设考核指标,全面吸纳一切有利因素把调解盘子做大、责任做实,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各类纠纷从源头实质化解。目前,一个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委统筹、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解纷工作新格局在广东日渐成熟和完善。
把“引进来”做成更为有效的“走出去”。目前,全省各级法院都建立了覆盖面较为广泛的诉调对接机制,诉调对接本质就是“引进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做好“走出去”,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村镇、在行业企业内部、在源头就地化解。一方面,通过协助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案例资源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解纷主体责任,拓展“行业纠纷行业解”空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把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能落实落细,让人民调解挺在前、挺得住。
把司法“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坚持把司法建议作为更好延伸司法职能、以法治方式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持续形成“小切口”服务“大治理”的集群效应。推动省级层面出台文件,在更高层面上推动司法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出台司法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上线“全省法院司法建议管理平台”,做到建在“点”上、议在“实”处。去年,全省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946份,同比上升55.7%,反馈率超过90%,共有384份司法建议转化为被建议单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或整改行动方案,助力全省信用卡纠纷、物业纠纷等重点领域新收案件分别下降14%、13.5%。
绘就南粤好“枫”景
南方网记者: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广东法院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张海波:以推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加快推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去年,全省420个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7.8万件,约占全省法院审结数的20%。
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发展根基。基层建设重在队伍建设、难在基层党建,法庭班子强队伍就强,队伍强审判工作就强。去年,省法院在主题教育期间,以问题为目标,大兴基层调研之风,班子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法庭开展蹲点调研、实地走访95场次,我本人到任一年来,先后深入25个基层法院和法庭,深入了解问题根源、寻找破解之策。在此基础上,出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把加强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作为夯实基层高质量发展根基的首要任务。
坚持“三个面向”提升三种能力。如何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考题。一年来,全省法院深刻把握人民法庭“三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功能定位,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多元解纷大格局,当好基层“法治参谋”,全面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以能动司法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比如,广州天河法院凤凰法庭做实做细“以判促调”,通过“首案判决+调解模式”,促成200余起物业合同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深圳龙岗法院大鹏法庭深度参与环境领域治理,累计发出8份司法建议,其中建议明确代履行适用范围及执法程序,促成在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环境领域代履行实施办法。
坚持创新发展实现整体提升。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法庭布局、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职能发挥,促进人民法庭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去年,我们结合广东经济区域和城乡发展统筹协调布局,在合作区、开发区特定区域或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区域新设11个人民法庭,对近年案件量相对较少、具备整合空间的8个人民法庭予以撤并。全省420个法庭全面与各地调解力量加强衔接协同,共同建立789个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228个网上巡回法庭,在执法办案、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做实能动司法。
当好“压舱石”做好“助推器”搭好“暖心桥”
广东电视台、南方都市报记者: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同时也是民营经济大省。请问广东法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有什么新举措新亮点?
张海波:稳民营经济就是稳就业、稳民生、稳发展。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不动摇,拥有制造业门类齐全、规模全国第一的世界制造业基地,塑造了广东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物质基础和独特发展优势。在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程中,民营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贡献了全省60%左右的税收、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
当好维护企业权益“压舱石”。张军院长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前提是严格依法、关键在实质平等。”广东法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持续释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依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信号。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司法审查,有效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适用“活封活扣”、执行宽限期、“预处罚”、信用修复等执行措施,以能动执行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寻找“最优解”。去年,全省法院采取“活封活扣”释放涉查封财产价值127亿余元,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25万余件,为企业追回债务1101亿余元。
做好护航转型升级“助推器”。全面服务“制造业当家”,常态化推进访企暖企、法治体检工作,提供“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精准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集聚,通过破产前调解、和解帮助267家中小微企业免于破产。深圳法院运用预重整和府院联动机制,促成某建筑装饰领域龙头民营企业成功重整,化解债务160亿元,4万余农民工、3800余家材料供应商、2万名中小股东权益得到保护,1600余名职工稳住就业。
搭好优化营商环境“暖心桥”。加强诚信激励,完善失信、限消退出机制,去年及时修复企业信用20.3万次。举办“民营企业家法院行”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面对面听取企业需求,共寻企业发展之策。我们还与省工商联签署框架协议,共同强化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发展、促进合规经营、助力企业纾困。比如,东莞第一法院在对一起涉环保处罚执行系列案中,以能动执行,助力257个民营中小微企业重返市场。
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导向
羊城晚报、新快报记者:您在今年省两会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了“地铁安检试喝一口案”“祖孙合影网络诽谤案”等多个网络热点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广东法院是如何以判例回应网友和社会关切的?
张海波:在“地铁安检试喝一口案”中,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支持地铁公司安检举措,有效维护了公共秩序、民生安全;在“祖孙合影网络诽谤案”中,东莞第一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对网上造谣者形成强大威慑;“网红”被失信曝光后直播挑衅,中山第一法院反向直播拘留全过程,被誉为“新媒体时代司法执行的教科书级示范”;还有佛山南海法院在“幼儿园粗暴劝退幼儿案”中,坚决维护儿童人格权益,大力弘扬“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美德。这些案例,都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和热议。
社会公众对司法审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这其实对法院来说是一件好事,这说明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高了,大家都希望了解法院是怎么裁判的,为什么这么判,判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其实无论是小案,还是大案要案,社会公众的质疑或关切,都应在判决中予以回应,体现法治的引领和规范,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一次服判息诉的说理和教育,对社会公众来说也是一份释明和普法。司法裁判的价值,不仅仅是定分止争,更是通过确立行为规则、传递价值导向,引导公众树立法治意识,引领社会良好风尚。
在一些“小案”的办理中,特别是老百姓关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医疗机构责任、学校责任认定等问题,法官要跳出就案办案的框框,敏感地意识到这些“小案件”可能蕴藏着“大道理”,在管与不管、是与非、宽与严等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内,秉持司法良知,做出恰当的选择、裁判,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同时在释明法律关系、厘清法律适用标准、对同类案件有指导意义的基础上,树立一种价值导向促进社会发展,在司法裁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个案推动社会公众整体法治意识的提高,推进社会的长足进步。
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记者: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过去一年广东法院在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方面有哪些新做法、新举措?
张海波:广东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在广东探索出一条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径,意义十分重大。过去一年,我们立足自然资源禀赋,不断创新审判执行方式,高质量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动建立的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覆盖了全省主要流域,在碳汇交易、湿地保护、噪声防治等方面,为全国法院贡献了诸多“广东经验”。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去年,我们牵头与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等5省(区)20市法院建立东江、韩江、西江、北江及云开山等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与省林长办、省河长办建立“林长+森林法官”“河湖长+河湖法官”长效合作,已初见成效。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统筹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手段,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予以严惩重罚,推动巩固珠江等重点流域环境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碳汇代偿等受损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判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4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筹办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论坛,围绕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和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建设,适时举办红树林司法保护研讨会,全力支持南岭和丹霞山创建国家公园,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以“六个一”做深做实能动司法
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记者: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司法,请谈一谈广东法院今年的工作重点和打算?
张海波: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六个一”工作主线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把握一个关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贯穿一个主题,以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答好司法工作人民满意的时代问卷;围绕一个中心,为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地实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抓住一个实处,将审判质效综合提升作为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兜牢一个底线,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锻造一支队伍,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这“六个一”既是广东法院奋力实践司法工作高质量、现代化的路线图,也是深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实践施工图,更是全省法院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丰富内涵的决心书。广东法院将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守正创新、团结奋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余淑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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