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2020-10-10)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0)粤刑更645-1123号

  本院受理刑罚执行机关提请的对蔡海城等479名罪犯减刑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提请减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如对罪犯提请减刑情况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一)直接跟贴回复并留下联系方式(为保护投诉人隐私,投诉意见及联系方式仅在后台显示);(二)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公示期满前提交到本院资料收转中心或投寄到本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邮编510655)。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2020粤刑更645-1123号案件裁前公示表.pdf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jianxingjiashigonggao/content/post_10466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