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为捍卫英烈提供司法服务
清明节来临之际,广西法院组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主题活动,寄托哀思之情,发扬优良传统。对英雄烈士最好的纪念,就是传承好他们的精神。近年来,广西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针对侵害英雄烈士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违法言行,坚持依法惩处、大力打击,为传承红色基因、捍卫英烈权益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办理一起侵害雷锋肖像权民事公益诉讼案时,南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机电公司等4名被告,擅自在产品及店面招牌上使用雷锋肖像,其行为不仅侵犯雷锋的肖像权,也伤害人民群众对于英雄烈士的特定感情。法院依法判决4名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带有雷锋肖像的产品,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召回带有雷锋肖像的产品并赔礼道歉。
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和司法裁判指引功能,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英烈尊严、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良好氛围。
东兰法院干警深入乡村一线、红色文化景区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为更好地弘扬英雄烈士精神,东兰县法院大力弘扬革命老区优良传统,设立“拔哥”流动法庭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站,将全县56处革命旧址、遗址和1700余处红色纪念设施按所在乡镇区域划分,将司法保护责任明确到4个基层法庭,并组织干警定期到革命旧址、遗址开展巡查,将司法保护英烈权益延伸至诉前。同时,打造专业审判模式,设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合议庭”,实行红色文化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专门负责审理涉及红色文化资源认定、开发、利用、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力打好维护英烈权益、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法治“组合拳”。
柳州中院
清明节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传承红色基因,4月2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祭奠革命先烈”主题活动。青年党员、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等30余名干警代表前往柳州市烈士陵园,通过向革命烈士敬献花束、鞠躬默哀、重温誓词的方式缅怀先烈。
贵港中院
为深切缅怀革命英烈功勋,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4月3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港北区奇石乡中秋起义纪念馆,开展“学党史祭英烈”主题党日活动。
来宾中院
4月1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党支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等16个党组织共400多名党员到来宾市烈士陵园联合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主题党日活动。
融安法院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继承革命先烈红色基因,在清明节来临之际,4月2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清明追思祭英烈 砥砺初心铸红魂”为主题的党建带团建活动。
灌阳法院
为缅怀革命先烈,宣扬文明祭扫新风。4月3日,灌阳县人民法院开展“鲜花祭英烈 文明伴清明”主题党日活动。
防城法院
为赓续红色血脉,缅怀革命先烈,凝聚奋进力量,4月3日,在2024年清明节来临之际,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团员干警到镇夏岭烈士陵园开展缅怀祭扫活动。
容县法院
4月2日,为追寻先烈足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爱国精神,容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代表前往容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追忆不朽功勋”为主题的清明节祭奠先烈活动。
那坡法院
青山埋忠骨,清明祭英烈。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4月3日,那坡县人民法院派出干警参加全县清明节烈士祭扫活动,以此为契机引导干警学习弘扬英烈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天等法院
为缅怀革命英烈,激励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4月3日,天等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县中山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缅怀英烈 致敬英雄 奋勇前行“为主题的清明祭扫活动。
大新法院
清明又至,微风拂煦,英烈不朽。4月2日,大新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榄圩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清明祭英烈主题教育活动,瞻仰烈士丰碑,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精神。
龙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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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858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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