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3〕12号)要求,经过梳理归纳、研究分析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征集到的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的群众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绩实效目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牵引,牢牢把握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好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办案效率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提高高院机关办案效率。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案件审限管理。通过智慧审判系统落实案件审限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审限变更审批手续。二是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落实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的通报制度、督办制度、约谈制度等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巩固深化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成果。
校验标准:一是将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纳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绩效考评。二是定期通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情况。
责任领导:梁月奎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技术处、各审判业务部门(排序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二)统一裁判尺度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细则》,不断强化高级法院“重在再审纠错、统一裁判尺度”审级职能。二是结合审判委员会相关工作,重点加强法律适用分歧问题发现、甄别和报送启动审查工作,推动落实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校验标准:一是将统一裁判尺度工作纳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绩效考评。二是定期通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中院案件情况。三是建立广西法院案例库,编发《广西审判参考》,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参考作用。
责任领导:梁月奎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各审判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防范冤假错案件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坚持依法裁判,纠正冤假错案件。
整改措施:一是依法履职,有错必纠,对错判不回避,不袒护,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审判监督案件。每半年开展民事再审案件发改情况分析通报,对发改的类案及时总结分析,强化对下业务指导,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二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校验标准:一是发布《关于全区法院2022年民事再审案件发改情况分析通报》和《审监一庭2023年上半年民事再审案件发改情况分析通报》。二是加大庭审直播力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每名员额法官庭审直播案件数至少2件以上。三是开展刑事再审案件庭审观摩,做好再审案件法治宣传工作。
责任领导:卢上需、陈敏
责任部门:审监一庭、审监二庭,各审判业务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破解司法人事制度改革难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年度司改改革工作要点印发全区法院,召开司法改革推进会部署落实改革任务。二是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广西国际民事调解中心等商事仲裁和调解机构,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专业化、国际化、多元化的广西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三是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提级管辖和再审制度。四是强化审判团队自我管理功能,理顺团队成员权责关系,健全业绩考核制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五是着力解决边远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结合实际创新法官助理招录模式,最大限度引进、保留优秀人才。六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各项决策部署,更加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助理的辅助办案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七是优化法官遴选机制,适时开展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和逐级遴选,及时补充空缺员额,严格落实员额管理相关规定,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核验标准:一是制定2023年司法改革重点任务,召开全区司法改革推进会。二是制定关于构建广西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联动解决机制。三是制定出台民事和行政案件提级管辖实施办法。四是改变以往“报岗定人”模式,采取“全区统招、按分选岗”新模式,统一招录全区法院法官助理。五是建立健全法官助理业绩考评档案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助理业绩考评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六是根据全区法院员额空缺情况开展法官遴选,及时办理法官确认员额、退出员额和递补入额工作。
责任领导:卢上需、司勇
责任部门:研究室(司改办)、政治部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五)基层信息化建设工作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加强对基层一线信息化建设支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需求调研,深入基层办案一线了解信息化建设需求和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开展信息化建设,确保建用融合。二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信息化培训,推广“短平快”培训模式,经常性开展应用系统培训,提升干警应用技能。积极探索通过AI人工智能,为基层法院干警提供智能学习服务。三是统一研发一批全区法院急需的智能化应用系统,包括统一庭审系统、互联网庭审系统、电子签名系统等,加强数据共享,提升基层法院无纸化办案应用水平。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效评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效进行监控,促进基层法院强弱项、补短板,整体提升全区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五是加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试点,下放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基层法院承担并配套部分经费支持,指导其完善标准规范,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促进信息化和一线办案业务深度融合。
核验标准:一是深入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形成广西智慧法院建设调研报告,为后续信息化建设提供依据。二是举办中基层法院信息化技术培训班;研发上线“桂小智”系统,为干警提供智能化学习服务。三是研发上线全区法院统一庭审系统、互联网庭审系统、电子签名系统。四是研发上线应用广西智慧法院动态评价系统。五是支持部分基层法院开展无纸化办案试点。
责任领导:梁月奎
责任部门:技术处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六)监督督察工作
整改目标(意见建议):提升督察工作质效。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共同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线上督察。充分运用智能审务督察系,加强对庭审、诉服窗口、安保等督察力度,促进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联合督察。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动,加强对党组重要工作部署、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督察。四是统筹做好司法巡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组织实施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工作。五是破解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核验标准:一是整理全区法院督察干部通讯录,创办《督察简讯》,召开督察工作推进会。二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定期通报督察情况。三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与审判管理、司法技术、司法行政装备等部门联合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四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专项巡查、常规巡查方式至少对2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五是开展专项督察及“回头看”,重点对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法院开展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零海康
责任部门:督察室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七)定点帮扶工作
1.整改目标(意见建议):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帮助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会采购定点帮扶村特色农产品力度,帮助群众增收。二是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企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
核验标准:一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会年内继续向定点帮扶村采购特色农产品三次以上。二是持续跟进定点帮扶村猕猴桃、砂糖橘等生产经营,积极对接乐业县工商联寻找企业开拓销售渠道,加强宣传,帮助村民经济收入持续增长。
2.整改目标(意见建议):树立“一村一品”发展理念,加强产业发展谋划,积极探索发展旅游农业、生态农业等新业态,帮助挖掘定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增长的可行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帮扶村的联系指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督促检查集体经济工作1次以上;二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谋划,积极引进外部资金,同时用好2023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帮扶资金等,最大化突显产业发展成效。三是依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领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能力,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
核验标准:一是按照乐业县部署安排,积极发动定点帮扶村群众自发种植猕猴桃、油茶、烟叶等,扩大产业覆盖率。二是加强对原有集体经济特色产业的指导,支持创建特色产业种植示范基地,着力打造猕猴桃基地、高山茶叶园种植示范基地。三是充分挖掘绿水青山等优势,盘活民间文艺村特色,助推乡村旅游项目发展。四是大力发展村集体自主经营产业,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在产业发展的投入占比。
责任领导:司勇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环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新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研究,精准施策,把整改工作与主责主业同谋划、同推进,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牵头部门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计划,定期研判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下半年分别于2023年7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中期整改进度、全年整改完成情况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管理办公室(政治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管理办公室要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三)把准验收节点。自治区绩效办将于2023年12月底前委托民意调查部门,对各部门整改采取的措施、回应群众诉求、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得分将直接纳入2023年度区直机关综合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总分。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验收时间要求,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细整改步骤和措施,严格按照完成时效要求,在验收前顺利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整改宣传。各部门要注重整改工作宣传,大力宣传整改采取的举措、整改推进的情况、整改取得的实效等。宣传部门要根据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职能,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传递整改动态,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新形象。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3126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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