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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会芳副厅长带领调研组赴渭南、咸阳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会芳带领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渭南市、咸阳市进行立法调研,征求各有关方面对《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先后在渭南市大荔县和咸阳市淳化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和县政府、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科技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对两部草案的意见建议。会上,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当地重大行政决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内容,介绍他们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还分别赴大荔县世红种植家庭农场、大荔县新茂天地源生态养殖家庭农场、大荔县新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淳化全球香苹果专业合作社、淳化荞麦花儿香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淳化李梅山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现场详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模式、生产销售方式和收益分配情况。

  

  

  

  调研组指出,立法调研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调研收获良多,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后续的立法修改过程中,调研组要认真研究,严格对标上位法,聚焦实践中的堵点难点,有针对性突出陕西地方特色,吸收和采纳各方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内容,提高立法质量,为陕西重大行政决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lfgz/251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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