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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案结事了从来都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间房子承载着一日三餐四季变换

  是喧嚣城市里每个人寻找的落脚点

  是繁忙生活中最舒适放松的小天地

  我们希望这一间房子是温暖明亮的

  可如果有一个“漏水的房间”

  ......

  今天,我们通过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法官梁岱的视角

  看他如何化解这场邻里矛盾

  

  



  第一天:难题


  一场积累两年多的“恩怨”

  

  暮春四月,空气里弥漫着沁人的花香。我如往常一样,早早的来到了院里,开启了一天的工作。突然,书记员小钟急匆匆地跑到我的办公室说:“梁法官,我们今天刚接收了楼上厕所漏水,楼下来起诉的案件,他的诉讼请求有些奇怪,你快看看!”

  

  我接过案卷一看,原告的诉讼请求除了要求赔偿漏水损失外,还要被告承诺以后不发生漏水事故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从字里行间里,我看出了原告的无可奈何,也心生疑惑:大多数的房屋漏水案件都是要求漏水方整改并赔偿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并做出承诺,我倒是第一次遇见,恐怕这漏水问题不简单。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仔细“听”了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十几份的录音音频。透过这些音频资料,我发现这些录音记录了原告与被告、物业公司、社区、派出所十余次的调解协调过程,印刻了原告漫漫的维权之路,可若要依据这些录音来支持原告的诉请,实属有些牵强。

  

  “这个案件我们要尽快处理,不能让原告等了,请她下午来院吧,我当面和她沟通。”我立刻叫来小钟。

  

  下午3点,原告小邓如约来到了法院,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个子不高,短发。一看见我,她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我示意她坐下后,便和她聊起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梁法官,我家里住着我和我老公、小女儿、还有我爸妈,辛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买了房子,搬了新家,可没过多久,楼上的厕所马桶开始漏水,臭气熏天不说,还把我家卫生间墙皮、天花板全部泡坏,完全开裂变形,我女儿晚上上卫生间,脏水直接滴在我女儿嘴巴里,被吓得直哭,现在我们一家都没法用这个卫生间。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这才起诉到法院。”

  

  从小邓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我感受到了她的委屈和着急,两年多的时间里,小邓想了很多办法,找了不少单位,都没协商下来,这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带着这份好奇,我联系上了被告小勇,想听听他的说法。

  

  “梁法官,根本不是她说的那样,怎么能说是我家漏水,分明是她自己的问题,也可能是开发商、物业的问题,我要追加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为被告。”

  

  电话里“言之凿凿”的小勇与小邓各执一词,这不禁让我陷入了沉思:通常我们处理这类案件无非是楼上赔偿楼下,但核心是“谁有责任,谁赔偿”,看来,要想搞清楚小邓家里漏水应由谁来“买单”,还必须得去勘验现场,甚至可能还需要鉴定机构的介入才能查清真相。

  

  第二天:寻找


  实地勘察,找到漏水原因

  

  第二天,连着数日的阴雨天终于结束,天放晴了,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跟民庭李法官、书记员小钟来到了小邓的家里,准备进行现场勘验,实地调查漏水的真正原因。

  

  小邓的家里还算宽敞,家里虽住了5口人,但却收拾得井井有条,显得格外的温馨明亮。

  

  “梁法官,我们这么个小事情,你还带这么多人来处理,真是辛苦你们了!”

  

  “民生无小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带我们去漏水的卫生间看看吧。”

  

  当我们一走进卫生间,便看见天花板明显有被水泡过的痕迹,与周围完好的墙体一比较,的确损坏得有些严重,为了查明漏水的真正原因,找到彻底的解决办法,细节才是关键。

  

  “来,搭把椅子”,于是我们撬开天花板,查看当时装修的内部管道和走线的具体情况,经过仔细勘验和调查,再加上以往学习积累的建工知识,我发现,导致漏水的真正原因是小勇装修卫生间时,防水没做好,将卫生间马桶处的现浇板打穿了,时间一长,造成马桶处的水管出现裂缝而漏水,进而渗到楼下。

  

  原因找到了,责任主体便清楚了,接下来就是如何处理双方矛盾了。邻里纠纷案件处理不仅仅关系到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直接感受,也关乎人民群众在邻里生活中的幸福感,这件案子还是要在调解上下功夫,既要修好管道不漏水,更要修复邻里感情。

  

  “小勇,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漏水的原因如今也查清了,你也认可了,楼上漏水给楼下造成了损失,就应当赔偿,你当过兵,我也当过兵,咱们军人要有担当。”

  

  “小邓,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有矛盾要多沟通,虽然现在漏水原因查清了,但是究竟该赔多少钱,可不是你一句话说了就行的,如果走鉴定程序,就要给鉴定费,案件办理时间也更长。”

  

  ……

  

  那天,我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给双方做工作。

  

  尽管跟他们分别谈了很久,但似乎两人心里都憋了一口气,谁都不肯让步。

  


  第三天/欣慰

  “法官,我们都商量好了”

  

  “法官,我们都商量好了”

  

  隔天一大早,我来到法院时,竟看见小邓和小勇已等在法院门口了。我把他们带到办公室后,还没等到我先开口,

  

  “梁法官,昨天你对我们说的话,我们想了很久,后来我们商量好了,我准备把卧室里的卫生间改成储藏室,保证以后不会漏水,我可以写份承诺书,再补偿原告500元,她直接撤诉,这事情真是麻烦你们了。”小勇笑嘻嘻地说。

  

  “梁法官,我们都商量好了,就按被告说的这么办,我没有意见。”小邓也笑呵呵地说道。

  

  “这就对了嘛,邻里之间要学会换位思考,多理解多沟通,现在和和睦睦的,多好啊!你们稍等一下,我们马上出裁定书,领取裁定书后,这件事就算圆满解决了。”

  

  当小邓接到裁定书的那一刻,终于掩饰不住激动的心情:“谢谢,谢谢!梁法官,我之前咨询了律师,他告诉我这官司恐怕要好几个月才有结果,没想到短短几天,就处理了,真是太感谢你了,感谢法院。”

  

  我望着小邓和小勇离开的背影,想到两家人终于打开了心结,越走越近,那一刻,我感到无比的欣慰和自豪,也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悠悠百姓事,枝叶总关情。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小案件透着大情怀。案结事了从来都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只要我们再耐心一点,往前再多走一步,用心地办理每一件案子,用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那些看视“烫手”的案件,都会迎刃而解。

  

  

  

  作者: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梁岱 汪海鸥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73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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