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 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3月29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一次学习(扩大)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开展集体研讨学习。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他强调,树优审判理念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前提,树优审判管理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树优审判队伍是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全省法院要坚持树优赋能、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中心组成员刘学锋、赖波军作重点发言。
会前,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列席人员围绕学习专题,结合学习资料,认真开展自学;各支部同步开展学习。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奖励规定》等内容;集中观看警示教育录;中心组3名成员和列席同志蒋军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刻认识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对标,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出发,找准司法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坚定用新的生产力理论指导实践,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中心大局中谋划推进。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树牢政治意识,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和“如我在诉”的理念,能动履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坚决扛起推进高质量发展赋予人民法院新的更大使命,服务和保障全省集中精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入实施“青苗、青蓝、领军、常青”四大工程,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争做“三高六质”法官、“三实五能”干警,不断汇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省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成铁中院党组副书记,省法院二级及以上巡视员、二级高级及以上法官,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室主任,省法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政治督导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87920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