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参评对象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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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开展全国法院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和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省高院政治部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活动。经过推荐、初审等环节,拟确定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至3月8日。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南五路80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939办公室
邮编:710061
受理电话(传真):(029)8555893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3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68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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