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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十六年接力执行,锲而不舍终了解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6年"讨债"之路,5840余天接力执行……当50000元执行款最终有了着落,发黄的案款票据,见证了人民法院永不放弃的执行征途。

  

  4月22日,肃州区人民法院银达法庭执结了一起散伙协议纠纷案件,历时十六年,为肃州区银达镇的老刘追回了投资款50000元。

  

  

  

  2007年2月,老刘和同村老寇合伙种植洋葱,每人投入50000元,但在种植过程中双方产生了分歧,同年5月,老刘提出退伙,老寇同意,但老寇以无资金流为由,向老刘出具金额为5万元的欠条一份,承诺在年底付清。但付款时间到期后老寇食言了,原因是老寇种洋葱赔掉上百万,生计都已无法保障。后老刘诉至法院,经过调解,老寇再次承诺,在2008年10月底付清,然而到了付款时间,老寇却没了踪影,无奈老刘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调查了解,被执行人老寇确因种洋葱连续赔本多年,负债过大,才销声匿迹不敢回家。限于当时的执行条件,没法找到其下落。直到2014年4月,老寇回来告诉执行法官,称其在新疆几年,也没挣上钱,现在要从头开始挣钱还债,希望申请人和法庭能理解并尽可能多给点时间,最终双方达成小额还款计划的执行和解协议。就这样,接下来的几年经过执行法官督促,被执行人每次以数百元上千的不等金额进行偿还……最终该案件,以28笔案款执行记录才执行完毕。其中最后一笔案件款987元,是4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打电话给老寇,老寇称自己在广州打工还未发工资,让其女儿帮忙转账过来的。

  

  翻开卷宗,发黄的的稿纸和案款票据似乎也在诉说着这起案件执行的不易和长久。从2008年年底起到2024年4月结束,老刘也从壮年变成了半百老人。

  

  时间在变,法官在变,但不变的是法院干警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的坚持和努力。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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