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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部门决算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度

  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主要承担:全省法官晋级资格培训、法官续职资格培训、新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专题培训、法院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以及国家法官学院委托的其他培训等。近年来,省法官学院分院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直接领导下,在国家法官学院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立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类培训,为全省法院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和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培训工作重点针对法院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影响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等突出问题

  二、机构设置

  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内设办公室、教务处、学员管理处、总务处共四个部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9张表均在本部门决算表中,详见附件1。上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24.1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4.71万元,下降3.8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离、辞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二是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培训无法正常开展,导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86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3.8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8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4万元,占44.09%;项目支出451.81万元,占55.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1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1.46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离、辞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二是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培训无法正常开展,导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95万元,下降11.48%。要原因一是人员调离、辞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二是受疫情影响,疫情期间培训无法正常开展,导致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6.67万元,支出决算为73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程类项目经费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辞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下降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由财政按人头数全额拨款,但本单位人员组成结构中职级较低者占多数,故该部分资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由财政按人头数全额拨款,但本单位人员组成结构中职级较低者占多数,故该部分资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9万元,增长96.0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2年补发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等。公用经费2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2万元,下降37.1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单位采取居家办公工作制度,故各类公用经费均小幅下降。公用经费用括办公费、差旅费、暖气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和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5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正常运行时间低于上年运行时间,故运行方面经费使用低于上年决算数。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班无法开班,故经费使用低于上年决算数。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分院人员出行办理养老、医保、公积金、工资发放和培训班期间机场老师的接送。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中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年底预算情况有大幅缩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济业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济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1.20万元,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年底预算情况有大幅缩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均为0.0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车安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购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1.20万元,支出决算为9.8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车辆运行时长较上年年底预算情况有大幅缩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在疫情期间实行居家办公及弹性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各种会议,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7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XX%(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XX%(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物业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2年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80.55分,绩效等级为“良好”。(1)先后组织集中理论学习27次,实现理论学习常态长效,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根植于思想灵魂深处、贯穿到工作过程当中、落实在具体行动之上。(2)在全年三轮疫情冲击下,抢抓时间机遇,全力推进《2022年度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见效,共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近1000人次,高质量完成“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全省法院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班”等一批重点班次。积极推动“法官微讲堂”上线,邀请省法院专家型法官精心录制27个微课程,时长近7小时,逐步形成“集中面授+网络研究”“线上学习+线下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3)顺利结项国家法官学院《西北涉藏地区藏汉双语法官培训管理机制研究》课题,形成5万余字的研究报告;成功申报法研所《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新时代甘南州法治宣传教育对策研究》课题一项;2名同志撰写的调研报告获评“2022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物业费、培训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00万元,执行数为115.44万元,完成预算的89.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院聘用人员8人,及时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保障室内外绿化养护,提高法院的后勤保障,给工作人员提供了安全、良好的司法工作环境,确保了我院工作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加强预算执行事前规划,提高用款计划编报的准确性,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培训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9.94万元,执行数为26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2.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年三轮疫情冲击下,抢抓时间机遇,全力推进《2022年度全省法院教育培训计划》落实见效,共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近1000人次,高质量完成“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全省法院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班”等一批重点班次。不断增强师资力量,力邀最高法院和中央党校、兰州大学等知名专家学者组成高层次师资团队,推荐我省法院5名兼职教师成功入选国家法官学院师资库,培训质效显著提升,得到参训学员的广泛认可。水电暖系统及网络正常运行,为我院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培训场次、培训人次未达到目标值。受疫情影响,未完成培训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所将加强进一步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做出调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执行数为75.02万元,完成预算的75.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院业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等日常开支和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本年度因疫情影响,分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近1000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培训场次、培训人次未达到目标值。受疫情影响,未完成培训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年度我所将加强进一步探索创新培训模式,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做出调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主管部门需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含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报告或案例, 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部门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3甘肃省法官学院分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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