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立案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移送本院审理下列罪犯减刑,本院受理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日止。如有反映下列罪犯违法违纪、不遵守监规等问题的,可于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信函等方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反映。
联系电话:0991-7679428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邮政编码:830063。
2024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4/id/79199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