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谋定而动
不断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和对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
——兰州市2021年地方立法计划谋定而动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草案)》和《兰州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计划》以良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政府立法的计划性和实际操作性,兰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修改废止项目,严格控制新制定项目,遵循适应改革、急需先立的原则,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在《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草案)》中,《兰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6件正式项目,是根据专项清理结果确定,因规章的部分条款已与上位法和相关政策不符,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修正修订;《兰州市黄河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办法》等5件项目,鉴于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仍需进一步调研论证的实际,将其确定为调研项目,由起草单位牵头组织论证调研,提出报告,待立法条件成熟后再转为正式项目;《兰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等15件政府规章,均为相关部门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提出的废止建议项目,主要是上位法发生了重大修改或者省、市已有地方性法规出台,现行政府规章再无施行必要;《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市政府2005年第9号令)施行已有15年,对于该规定能否适应当前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促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有必要进行立法后评估,做出科学准确地判断。
《兰州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立法规划建议》中的规划建议项目,一方面着重突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焦点强化惠民立法。纳入规划建议的项目系确有必要制定,但有的是因为上位法正在酝酿出台,待上位法颁布后再适时开展有关立法工作,有的是因为正在开展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总体来说制定条件还不成熟,故纳入五年立法规划。根据《立法法》对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划分,其中属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13件,属于环境保护的1件,属于历史文化保护的2件。
《计划》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要立足兰州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科学设计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尽可能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制度规定。广泛吸纳,集中民智,做到立法有针对性、可操作,符合兰州实际,具有兰州特色。要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立法计划。对于调研项目要尽快组织调研论证,一旦条件成熟,可以及时转为正式项目出台实施。(兰州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