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司法局妥善处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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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段秀梅 李艳香)近日,甘肃省金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成功处理了永昌县某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热力公司)不服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行政复议案件。
市司法局受理某热力公司不服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为了实质性化解争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就此案召集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集体讨论,经过深入调查了解案情,就双方争执焦点某热力公司与富某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的规定,富某与某热力公司之间的用工争议应按劳务关系处理。复议办案人员主动与人社部门示明相关法律依据,被申请人主动撤销工伤认定决定,申请人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办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行政复议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金昌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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