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叶洪霞送达京政复补字〔2024〕290号、291号、29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叶洪霞:
2024年4月9日,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收到您邮寄提交的行3份政复议申请材料。在三份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您都以海淀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1.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拒绝履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政行为违法;2.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回复》;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重新作出答复意见书。本机关于2024年4月16日作出京政复补字〔2024〕290号、291号、29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本机关两次进行邮寄送达,都因您逾期未领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补字〔2024〕290号、291号、29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两份《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已送达。
京政复补字〔2024〕290号、291号、29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pdf
北京市司法局
2024年5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zwgk/tzgg75/436440481/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