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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110吗?我好像买到了毒品!”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喂?110吗?

  我好像买到了毒品!”

  

  家住湖北襄阳南漳县九集镇的王某

  在与朋友聚会时

  意外接触到一种

  名为“上头烟”的电子烟弹

  遂心生好奇购买了两枚回家吸食

  极强的成瘾性让他心中生疑

  上网查询后

  得知烟弹内可能含有毒品成分

  便拨通了报警电话

  

  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

  九集派出所民警上门拿到

  这两枚“上头烟”的电子烟弹后

  发现其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弹无异

  经送司法鉴定中心检测

  结果显示

  烟弹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经进一步侦察

  警方逐步掌握了

  售卖“上头电子烟”团伙的组织结构

  人员分布、藏匿地点等重要信息

  先后将该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

  成功抓获

  

  据悉

  2023年10月20日至26日

  犯罪嫌疑人

  裴某甲、裴某乙、陈某甲

  集资三万余元

  利用未成年人张某、陈某乙

  购入75枚

  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

  并多次贩卖

  

  

  

  2024年4月3日

  南漳县人民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

  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

  且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

  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均为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南漳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说道

  

  

  

  “我表示当庭认罪认罚

  并向购买烟弹的受害人道歉

  我保证今后再也不会触碰毒品

  并在日常生活中宣传毒品的危害

  劝导身边的人远离毒品

  我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

  今后一定做一个

  对社会有用的人”

  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忏悔道

  

  警方提醒

  依托咪酯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贩卖依托咪酯就是贩毒!

  吸食依托咪酯就是吸毒!


原文链接:https://sxgy.shanxi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25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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