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学习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见效
4月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2次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会前领导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进行自学的基础上,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李永利院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中伟分别领学《条例》内容。院领导班子成员王中伟、何东宁、莫绍勇,以及本次扩大吸纳参加的驻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书记王霑、院机关纪委书记、督察室党支部书记刘倩影等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研讨交流。
李永利指出,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条例》及相关内容,党组班子、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紧扣党的“六大纪律”进行研讨,目的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带动党员、干部学起来、动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大家的发言体现了思想上重视、学习上自觉,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了初步的收获和成效。
李永利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放松坚持党的领导,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这种学习的劲头坚持下去、传递出去,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分管部门、各党支部不折不扣落实见效。
一是要突出“一个重点”。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条例》,这是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从头到尾、完完整整学习一遍,为学深学透学到位打下基础。要深入领会党的纪律体系,学懂弄通“六大纪律”,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丰富学习方式,用好用活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条例》学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二是要突出“两个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提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要坚持目标导向,融合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和审执工作,努力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过硬法院队伍,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法院工作现代化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以更高的站位、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党纪学习教育,努力把“问题清单”变为“成绩清单”。
三是要突出“三个重在”。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思想实际,用心学进去、用力做起来,做到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做在经常。要重在联系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深刻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要把严明纪法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以严明的党纪做深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改革创新和数字赋能。要重在形成自觉,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以案例让党纪“活”起来,转化为每个人的日常行为规范,用铁的纪律支持和保障法院工作现代化。要重在严管厚爱,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体现的严管厚爱根本要求,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把党纪学习教育的“九分落实”转化为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市高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院长参加或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52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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