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出台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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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淮南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实际出台了《淮南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办法共14条,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行政执法机关和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具体工作。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由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考核两部分组成,明确了行政执法评议的四种形式、考核的七种形式以及考核的程序。办法还规定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纳入本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并作为有关机关奖惩及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232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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