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暖人心 以服务见真情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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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村(居)法律顾问李小平、刘淑艳两名律师帮助建平县喀喇沁镇朱家窝铺村孤寡老人姜某,争取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50余万元,切实彰显了村(居)法律顾问为民解忧的情怀与担当。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
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朝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全市1575个村(社区)均配备至少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朝阳市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朝阳市委“访民情、解民忧”工作相结合,制定印发《朝阳市“法治护航 共建和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收集解决人民群众法治诉求,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构建民意联排、矛盾联调、法治联宣、党群连心的工作格局。一方面,优化调整村(居)法律顾问分配,进一步充实基层法治力量,保证服务质量;一方面,细化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把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评理说事员”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gzdt/gsdt/202406051453009566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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