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蒙永山检察长走访省律协 共商构建良性检律关系
2月5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永山带领省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省律师协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走访交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天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杰,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朱战民,省律师协会会长马福祥一同交流座谈。
蒙永山指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青海律师工作稳步发展、成绩斐然,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法治青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蒙永山强调,推动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是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省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加强检律协作,高度尊重和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全省检察机关要站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青海的高度,更新理念观念,提高对律师工作性质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尊重律师职业的特点和规律,主动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机制,改善服务条件,推动工作落实,在检察工作特别是案件办理中,真正做到“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推动形成更加融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二是要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和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要求,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在加强约束自身司法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开展常态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三是要进一步拓展检律合作新领域。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领域案件时,都要依法听取律师意见,做到应听尽听、凡听必记录、听后有反馈。要发挥资深律师担任专家咨询委员的功能作用,借助律师特有专业力量不断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互动机制。省检察院要主动加强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沟通联系,推动律师与检察官同堂培训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业务研讨、专题讲座、定期座谈等形式,不断增进双方互动,加深彼此互信。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聚焦律师反映强烈的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及时回应律师关切。五是要进一步形成检律“亲清”关系。全省各级检察院要自觉接受律师监督,检察人员和律师之间要坦荡交往,既要讲真话、建诤言,也要讲纪律、守规矩,坚决防止任何违反廉洁纪律、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
刘天海对过去一年省检察院加强检律合作,建立律师参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大案事件中律师发挥作用等机制,畅通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执业权利救济渠道,有效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努力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对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推进深化我省检律协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亲清”检律关系中的作用,更好地为我省新发展格局的构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提出了要求。马福祥围绕落实党建责任、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深化检律合作三个方面介绍了省律师协会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九检察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律师代表就构建良性检律关系、优化检律互动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进行交流互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在走访交流座谈会上,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会签了《加强检律协作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见》,为今后常态化协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权威,更好地服务保障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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