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全流程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
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六安市统筹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全流程推进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覆盖。
建章立制有力有序。先后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六安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村(居)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等。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和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落实为定点帮扶村及结对共建社区聘请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解决部分村(居)聘请法律顾问费用的保障问题。
工作指标有质有量。量化工作指标,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居)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实地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律服务进乡村”等要求。舒城县、霍邱县、裕安区等县区律师事务所积极对接当地党委、政府,采用集中签约、到村(居)现场等方式,与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金寨县将聘请村(居)法律顾问纳入政府购买项目,并根据辖区人口、集体经济等法律服务的不同需求,逐一约定费用标准,签订聘用合同。
动态管理有章有法。严把准入关,从政治素质、执业资格、业务能力等方面全方位审查,选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合同。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双向选择、就近服务”的原则,统筹安排村(居)法律顾问,确保下村服务有时间、有精力、有实效。对履职不充分、基层和群众满意度低的法律顾问,第二年不再续签顾问合同。村(居)委会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法律顾问基本情况、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通过加强群众监督,促进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尽责,保障服务质量。
提升服务有为有方。各地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霍邱县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重点推进、定期考核通报等方式,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金寨县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即时性的公共法律服务。舒城县城关镇幸福村设立“律师驻村法律服务接待日”,配合村级事务管理开展“法律体检”。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270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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