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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聚会后意外身亡 同饮者均担责

时间:2019-11-13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通讯员 依孜克热·祖力皮喀尔 绘

  6月5日,伊宁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饮酒意外身亡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3年1月,杨某受好友邀请至伊宁县某农家乐聚餐,席间好友们频频向杨某敬酒。聚餐结束后,杨某与好友返回酒店休息。凌晨,好友发现杨某身体不适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杨某因饮酒过度心梗身亡。杨某的妻子田某将同饮者7人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请求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就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问题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7名被告与田某达成调解协议,每人自愿补偿原告15000元。

  饮酒一定要适可而止,同桌共饮人也要尽到劝阻、提醒、通知、照顾和帮助的义务,若未尽到劝阻或妥善安置义务,有损害结果发生,共同饮酒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06/2b9284b5723d45339693288881d6987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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