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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死亡医学证明书带来的转机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张律师,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您是否了解?”

  “不了解,之前是王先生一个人委托的我。对于他家里的情况我并不清楚,我们只能尽全力去通知他的继承人。”

  上述对话发生在我办理的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王先生突发疾病去世,但其继承人的信息却一直没有着落。如果简单地以无法定继承人参加诉讼为由终结案件,可能这个案子很快就会办结,但是双方的纠纷还是没能解决,被告腾房的请求也终将会被搁置。面对始终无法找到的继承人,我该从哪里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呢?

  

  原告突发疾病 案件被迫中止

  2023年9月,王先生突发疾病病逝。王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王先生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以及王先生生前在律师的见证下所立的遗嘱,遗嘱内容是自己的遗产均由儿子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案件需要中止诉讼。案件中止后,王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都在积极地寻找王先生的继承人。后经多方找寻,初步掌握王先生的继承人为外国国籍,但仍无法取得联系。

  一份死亡证明 案件出现转机

  2024年5月13日,因原承办法官休产假,案件由我继续审理。拿到案卷后,我仔细研读试图从中找到蛛丝马迹,但仍没什么头绪。正当我愁眉不展之时,一张死亡医学证明书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我发现证明书上有死者家属刘某某的签字,并留存了联系电话。看到这,我立即拨通了刘某某的电话!

  经了解,刘某某是王先生的外甥女,也是她帮王先生办理的后事。经向刘某某进一步询问,终于摸清了王先生的家庭成员情况。原来,王先生早年与外籍人士曾某登记结婚,双方共生育一双儿女,两个孩子也都是外国国籍。后曾某回母国发展,在国内婚姻关系并未解除。

  据刘某某所述,男孩会讲汉语,女孩因为一直在国外长大,无法用汉语沟通。但其母亲可以用汉语沟通并能够为女孩翻译,目前女孩和母亲仍居住在国外。至此,王先生的继承人线索已经全部找到,案件终于迎来了转机。

  

  委托一波三折 手续终得解决

  掌握上述情况后,我立马联系律师办理涉外委托手续。为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我试图通过线上方式见证委托过程,但在实操上又出现了一些技术障碍。难道案件至此又要进入漫长的程序等待周期了吗?我不甘心。

  根据刘某某反映,王先生妻子和女儿都表示不愿意参与诉讼,也不愿意继承遗产。为了确保案件程序严谨,我想到了让王先生妻子和女儿通过录制视频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

  经过沟通,王先生妻子与女儿分别手持证件及当天的日历录制了不参与诉讼、放弃继承的视频。王先生儿子由于在国内注册成立了一家外国自然人投资企业,且目前在国内居住,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法院见证下直接委托律师。至此,继承人的委托手续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交钱腾房同时进行 执行案件也得以化解

  委托手续问题解决了,案件恢复审理。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如何确定王先生的损失问题。

  此前,王先生与宋先生因为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打了多次官司。根据生效判决,王先生与宋先生之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先生腾退诉争房屋。此次王先生又提起诉讼,要求宋先生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失。

  虽然王先生诉前做了房屋价值及附属设施的评估,但宋先生认为这是王先生生前单方做的评估,他不认可。他申请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评估。宋先生还认为王先生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因为王先生买了房屋以后没有进行翻扩建且王先生在法院判决腾房以后一直没有腾退房屋,这几年的房屋租金也应该予以折抵。

  考虑到如果启动鉴定,案件审理周期会拉长,而且双方诉讼成本会增加,我便着手给双方做调解工作,释明鉴定成本及时间成本等问题。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我结合房屋现状给双方说了一个价格,并征求了双方的意见,双方最终都表示认可同意按照这个金额进行调解。

  就这样,5月30日下午,我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房屋所在地,对屋内设施情况现场勘验,双方确认签字,宋先生如约当场转账相应款项,王先生继承人也如约交付了房屋钥匙及房本。至此,一场因房屋买卖而持续近5年的诉讼和近3年的执行纠纷到此圆满画上了句号。

  来的时候,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了大雨。此刻,天也晴了,我现场对双方说:“你们双方的纠纷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之前有过不快,但现在雨过天晴了。”听闻,双方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宋先生说:“今天咱这事儿能成,多亏了法官。”“郑法官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说话特别让人信服,办事效率还高,这孩子真好!”王先生的外甥女也在一旁说道。

  看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值得!“理念一新天地宽”,“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不变的主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效率提升,需要转变司法理念,主动靠前服务、主动转变观念、主动担当作为,把能动履职贯穿到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而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81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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