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聚焦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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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高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打造“立审分离”天津名片。印发《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统一全市行政复议申请“入门”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立案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指导申请人准确提交申请,重点做好行政复议立案、咨询接待和案前化解工作。全市已经建立起一支接待规范、立案统一、化解有力的高素质立案队伍。二是建成“系统完备”制度体系。制定“五办法”“五规范”“五规定”“五规则”为主体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项配套制度。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审查指南,指导全市统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标准。 三是实施“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印发《天津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的简易程序规定》,配合行政复议法修订,在全国率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简易程序和复议前置的探索。对接人民法院,引导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争议的复议前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效率,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审限进一步缩短到30天。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6/t20240617_6653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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