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丨“法律明白人”巴特卡·吾恩的“巴特小屋”
“巴特,你瞧,我和依某说好的我的23只羊依某帮我代养,现在有两只死亡了,16只丢失了,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到法院起诉他......”
“你们之间的矛盾是因为口头约定,没有签合同,可以依靠法律在村里解决,不要着急。”在巩留县提克阿热克镇萨尔布群村“巴特小屋”,“法律明白人”巴特卡·吾恩正在为村里群众解决矛盾纠纷。
巴特卡·吾恩是村里的老党员,也是致富带头人,自担任“法律明白人”以来,他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从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到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热心调解纠纷、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使辖区村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
学法普法,当好法治宣传的“带头人”
“现在是法治社会,遇事先要从法律角度考虑,作为老党员、致富能手,更要积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逐渐形成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村里自然而然就稳定了,村里稳定了,村民才会家庭和谐”,巴特卡·吾恩这样说。为尽快适应“法律明白人”角色,他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党和国家政策规章,努力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法治素养、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的水平,也为村级事务合法化、合规化管理作出了贡献。”巴特卡·吾恩利用自己蒙汉双语水平好、群众基础好,又担任过村委会主任,有一定的法律素养等有利条件,打造了“巴特小屋”,为基层群众搭建起了一个学法平台,同时也成为巴特卡·吾恩普法宣传的阵地。
2021年以来,巩留县利用“爱心妈妈”、“云杉”、“马玉财”等调解室,让“法律明白人”利用群众农闲、茶余饭后时间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让身边群众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化解纠纷,当好家长里短的“和事佬”
巴特卡·吾恩围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逐渐成为村民身边的“和事佬”。
今年1月,提克阿热克镇萨尔布群村村民卡某因与同村依某之间的代牧问题产生纠纷,找到巴特卡·吾恩咨询解决途径。在得知情况后,他立即向依某了解情况,双方只简单口头约定了代牧牲畜的数量和时间,并未约定产生问题解决方式、违约责任与赔偿标准。随后,巴特卡·吾恩将卡某和依某都叫到“巴特小屋”,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向两人进行解释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宣讲和劝导,依某同意一次性付清(现金)丢失羊的金额,并在巴特卡·吾恩的说服下两人到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书,这场合同纠纷在巴特卡·吾恩的及时沟通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
截止日前,巩留县已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33名,80%以上的村(社区)由村两委干部担任“法律明白人”。今年,“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案件多达110件,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群众解决急难盼愁问题,发挥着法治服务和法治保障的作用。
收集民意,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法律明白人”不仅仅要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还要积极就村级事务建言献策,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巴特卡·吾恩深知自己作为“法律明白人”更要发挥作用。在村级事务中,他主动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提克阿热克镇萨尔布群村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村实际的工作建议:一是新村200米灌溉渠道多年不畅,土渠渗漏严重;二是牧业队400米灌排渠道多年淤积;三是新村道路建设柏油路修建后,过街涵管桥涵管过小。在他的建议下,县水利部门和村委会共同出资,解决了这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在巩留县,像巴特卡·吾恩这样的“法律明白人”每个村都有,他们通过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为更好地解决基层问题发挥自身的作用,基层法治基础得到夯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渐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06/926e5d3f5e034e8aa7fcba03e1de7a9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