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探索“分层过滤、三端共治”解纷工作法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的“法院+媒体”宣传基层行活动采访团走进汉中洋县,记者现场了解到,洋县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取得如此明显成效得益于该院探索形成的“分层过滤、三端共治”解纷工作法。
“我们的工作法就是‘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末端案结事了’,将矛盾止于诉前,解于中端、终于末端。”据洋县人民法院院长舒胜介绍,近年来,洋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发展新格局,推动形成了“分层过滤、三端共治”解纷工作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
分层过滤 源头预防
“这是赔偿您的现金3.2万元,请您收好。”
“多亏了法庭和镇上的同志,我们没花一分钱、没跑一步冤枉路,就把这件事情给解决了,谢谢你们。”
6月13日,汉江中心人民法庭调解室内,法院工作人员正在向当事人转交一笔赔偿款。
原来,伤者在当地某鞋业公司打工期间手指尖被机器压伤,多次协商未果。后该鞋业公司得知洋县人民法院建立了“分层过滤、三端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法庭可以提前介入调解,遂主动联系汉江中心法庭和镇综治中心,请求帮助。汉江法庭了解情况后提前介入,协同镇综治中心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为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2023年12月,洋县人民法院印发《在镇(街道)设立法务庭(诉源治理工作联络站)、在村(社区)设立微法庭(诉源治理工作联络点)的实施方案》,在全县18个镇(街道)挂牌设立法务庭,在全县287个村(社区)挂牌成立微法庭,各基层法庭有效依托“乡镇-法官”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相结合的多元解纷模式,分别设立辖区“微信工作群”,督促加强风险防范和综合治理。
“汉江中心法庭将各村(社区)及网格员作为第一层‘防线’,采用‘两排查’的方式即: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到‘矛盾纠纷日常排查、重点人群日常排查’,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中进行报送,汉江中心法庭法官利用工作群远程提供法律保障,将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汉江中心人民法庭庭长梁轩说道。
今年以来,汉江中心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
多方联动 实质解纷
“对于在前端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是否还会进行进一步调解?”记者问道。
“对此类矛盾纠纷,在每周(月)一次的矛盾纠纷调度会上将矛盾纠纷向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并由镇党委、政府牵头,镇包村领导主抓,相关驻镇单位协力,人民法庭采用‘特邀调解员+指导法官’模式对案件进行诉前解纷。”洋县县委常委、磨子桥镇党委书记刘一叶介绍道。
据了解,洋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七个基层法庭全部设立了“诉前调解窗口”和“诉前调解区”,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1+1+1”模式审判团队,专人负责诉前调解引导。
“针对直接起诉的案件,法庭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标的额大小等因素,判断是否适合进行诉前调解。”采访现场,洋州法庭庭长马忠成介绍,对于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分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将案件推送给入驻法庭的特邀调解员,或是委派给辖区镇(办)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再委派给村(社区)调解,或者是委派至相关的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对有可能调解的已经诉讼的案件,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将继续与辖区镇(办)及村(社区)联系,由村、镇、法庭联合调解,必要时邀请双方亲属、当地乡贤共同参与化解,实现矛盾多元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宣判前。”马忠成进一步解释说。
此外,洋县人民法院持续发挥行业调解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特邀调解优势,建立了一名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对应一名特邀调解员的“一对一”工作机制。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诉前调解案件414件,调解成功308件,诉前调解纠纷平均办理时长为10.09天。
延伸职能 提质增效
近日,汉江中心法庭工作人员前往辖区内某村委会,利用巡回调解的方式就地化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化解了纠纷“症结”的同时,也解开了当事双方的“心结”,得到了原、被告及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
该案入选汉江中心法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
“该起案件的巡回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之间的隔阂,也节约了审判资源,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的良好效果。”谈起该案的典型意义,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刚说道。
据介绍,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洋县人民法院还会通过实地走访,多方调研,就辖区内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如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结合典型案例,在辖区内镇村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利用巡回审判、下沉办公等时机进行普法宣传,针对一些当地易发的纠纷,法院积极开展下沉式审判,邀请群众旁听,“零距离”以案释法,有效提高群众法律素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另外,对确实无法调解和不宜调解的案件,进入诉讼后,法院也会与辖区镇(办)、村(社区)加强联系,一方面对其中矛盾激化、可能引发信访等风险案件,法庭会发出风险提示函,村、镇、法庭共同做好预判和相应措施,另一方面,对裁判的案件,村、镇、法庭及时掌握案情,共同做好疏导和息诉服判工作,实现末端治理,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今后,洋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质效,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推动作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舒胜说。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25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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