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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两节稳定 沈河人民调解在行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正值全市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迎来了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元旦”和“春节”。疫情给人民调解日常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下矛盾纠纷呈现的新变化、新特征,努力探索疫情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坚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疫情防控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两不误。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沈河区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于12月31日下发至各司法所,要求严格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人民调解工作,坚决服从服务防控工作大局,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发挥“居民评理说事点”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2020年第四季度,沈河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665件,调解成功1665件,调解成功率100%。

  二、打破常规做法,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贯穿人民调解全过程。沈河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评理员,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职能作用,通过网络、微信群、QQ群、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学习和宣传。及时掌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矛盾纠纷线索,加强分析研判,对能够通过线上调解服务平台进行调解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对确需当面调解的,坚持对调解场所和参与调解人员做好防疫检测措施。在调解前,做好调解室等场所日常通风和消毒清洁工作,要求在场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对现场无法解决的矛盾纠纷,及时与申请人另行约定时间调解,期间做好电话回访,了解矛盾纠纷动向,避免矛盾激化。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企业和职工之间劳动争议、网贷、购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疑似感染人员因居家隔离等产生的家庭、邻里纠纷,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指引,依法及时调处化解。

  三、强化及时调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沈河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力争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2021年1月13日,桃源社区曹凤梅、王立雁两位评理说事员就有效帮助居民解决了用水问题。桃源社区居民方某某等三人来到评理说事办公室,反映所在单元已经停水五天,疑似由一楼洗浴中心把水阀关闭造成。评理说事员曹凤梅、王立雁接到反映后,马上到洗浴中心了解情况,得知水阀并没有关闭。随后,评理说事员立即联系了沈河区自来水抢修公司,通过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找到居民停水是由于天气寒冷,一楼地下水管冻死原因造成的,通过抢修人员的紧张工作,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gsdt/sy/202101/t20210121_4073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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