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司法所:探索“网格+”模式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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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艾某和店主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扬子江路司法所“春风化雨调解室”积极探索“网格+”模式,接待群众来访56起,调解矛盾纠纷392件,提升了化解纠纷的能力。
扬子江路司法所“春风化雨调解室”组织网格调解员、退休党员等开展网格入户走访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6月24日,扬子江社区第二网格的调解员邵国铭在走访中,接到居民艾某求助。艾某称,他在一家辣子鸡店工作了45天,店主欠他1900元工资迟迟未发。邵国铭了解到,6月初艾某家中有事,没有请假便离开了辣子鸡店。按照艾某和店主签的协议,有事必须提前3天请假。因此,店主扣了艾某的工资。经过调解,店主给艾某支付了6天的工资共计600元,双方和解。
6月21日,腾威社区网格员在走访中了解到,居民艾女士交了2040元做理疗,可做了没多久,理疗馆搬迁。艾女士嫌远,要求理疗馆退还剩余费用,但理疗馆拒绝退费,双方发生纠纷。经过调解,6月26日,艾女士和理疗馆负责人达成调解协议,理疗馆退还艾女士450元。
6月25日,扬子江路司法所所长、“春风化雨调解室”主任黄峥在走访中,接到王某的求助。王某称,2023年1月,一个朋友马某给他介绍一单废品生意,需要先支付5000元。王某支付后就联系不上马某。几经周折,黄峥联系上了马某,并将双方约至“春风化雨调解室”。在黄峥的调解下,王某和马某约定,7月15日,马某先还给王某2000元,年底前归还剩余3000元。
黄峥说:“我们将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让纠纷化解在网格,营造祥和的社区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407/13565fae6eba4119ab99bcb2bdf747f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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