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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公布!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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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延续!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416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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