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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委宣传部:
《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普及年活动”的建议》(第1423号)收悉,经研究,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我省全面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率先垂范,精心组织部署。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组织我省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民法典,省政府举行了民法典专题法治学习讲座。各级各部门普遍把民法典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双百”报告会、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对全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作出了进一步部署。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将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2020年度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内容,予以重点督促指导。二是深化法律“七进”,加大普法力度。全省各地纷纷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坚持把宏大叙事与具象表述有机结合,取得较好效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组建了省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开展活动1100余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实施民法典送法到基层”活动,组织在闽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等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村居、工厂车间、老少边岛地区、行业协会、机关单位等开展普法宣传。省法院邀请国家工作人员、高校师生、社区群众等旁听庭审2.5万余人(次),组织宣讲民法典1300余次。省司法厅、省广电网络集团、省律师协会在福州市三坊七巷开展了“司法为民,普法先行——《民法典》带给生活的十大变化”普法直播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全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创新为抓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手段,推动了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省司法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办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学习宣传民法典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省检察院依托“检答网”、“小鱼易连直播平台”、钉钉直播平台等多措并举开展线上同堂民法典培训学习,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检察官释法等活动。省司法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民法典及劳动法律法规网络竞答”,有210多万人次参与。全省开辟了《聚焦民法典关乎你我人格权》《身边的民法典》《法官说法典》等报刊专栏、电视栏目103个,利用“福建司法”等789个普法新媒体矩阵,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编制要求,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全面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新热潮。一是持续抓好组织部署,积极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八五”普法规划和2021年度普法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内容,研究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切实用好省级民法典宣讲团的资源优势,加强领导、分类有序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的民法典学习教育工作。发挥全省法学专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制作相关普法宣传课件,为民法典宣传普及搭建专业资料库,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深入基层开展系统化、常态化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群众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地讲解民法典。二是紧紧抓住普法重点对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八闽”法治大讲坛等平台,依托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开展针对领导干部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形成“头雁效应”。法院系统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司法队伍的民法典学习,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铁军。检察院系统要全力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解决专业人才、履职素能等方面的短板难题,强化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建设。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律师队伍监督管理,加强律师队伍的民法典学习培训、业务交流,提升他们的法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律师案件“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检查评查,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违纪惩戒力度,促进诚信规范执业。要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普通百姓生活,特别是有诉求的普通老百姓,能够通过民法典的学习解决身边的具体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注重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提高民法典宣传普及的针对性。民法典普法宣传不仅要注重大水漫灌,也要注重精准点灌;不仅要顶天立地,还要铺天盖地,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积极主动地推出百姓法治宝典APP中关于民法典的精讲课程、典型案例、动漫视频等,举办民法典学习宣传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用好法治书屋、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持续在全省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民法典系列宣传专栏,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全省不断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新热潮,达到良法善治,助力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实效性。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供给侧向需求侧改革,持续推进“两快两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中央法务区,形成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理论研究、智慧法务、涉法务全链条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创新聚集区,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平台,在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民法典宣传。加强省市两级热线平台建设,优化功能设置,配备法律咨询语音机器人等智能化设备,不断提高热线接通率和满意率。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实体虚拟同步、前台后台联动,大力实施网络平台统领和数据汇集工程,推动“三大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建立完善任务工单管理和认领机制,优化综合受理、统筹分配、分类处理的服务流程,实现“一次受理、一网通办、三台通行”,提高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实效性。五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抓好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将把学习宣传民法典纳入2021年度省直重点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促进各级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自觉履行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民法典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发挥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解放军福州军事法院、解放军福州军事检察院作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采取组织法律专家深入部队基层一线和依托法学专家、律师驻点以及为基层连队培训法律明白人等形式,协助部队培养普法骨干力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实施民法典,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宣传民法典的过程,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03/t20210330_55592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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