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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青年说|“三看”发现“小案件”的“大价值”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刘琴琴

  

  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看似习以为常、微不足道的“小案件”,但也往往是这些小案件最能彰显“国之大者”、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小案件”往往具有“大价值”。如何发现自己经办的“小案件”的“大价值”,我认为可以采取“三看法”。

  一看政治高度,即政策价值。法院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首要职责就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能动履职,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每年最高人民法院、市高法院都会发布一些司法政策类案例,诸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劳动争议等,这类案例是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大局的具体体现,能够推动营造有利于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的良好法治环境。此类案例写作难度不大、相对容易“中标”、性价比高,着重写好案件的典型意义即可。

  二看理论深度,即法律价值。包括指引行为规范、助推立法完善、指导司法实践、促进理论研究等。具体而言,那些常见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认识不一、案件处理争议较大的,新型疑难复杂、无明确法律规定或裁判先例的,数量明显增加、反映当前社会治理突出问题的案件,都是打造优秀案例的“好苗子”。这些案例线索可以来源于法官办案经验,合议庭和法官会议讨论,领导和同事的指导,甚至与身边人的日常闲聊或“吐槽”。只要我们有心,发现案例线索不是难事。

  三看民生厚度,即社会价值。“小案件”富于倡导性和教化性,能够回应社会关切、引领社会风尚。那些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容易引起共鸣的,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争议较大的,涉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体现司法温度的,就是最佳的案例线索。民一庭审理的婚姻家庭、教育医疗、休闲娱乐、衣食住行等涉民生案件即属此类。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案件资源优势,把案件转化为案例,把个案转化为规则,通过案例打造充分彰显案件的社会价值,推动“小案件”释放“大能量”。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42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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