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党组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中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意见。蚌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仁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
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在学深悟透中筑牢政治忠诚。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抓好专题学习,坚持问题导向,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提高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全会改革部署落到实处。二要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满足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乎民生福祉的“小案”,全力推进平安蚌埠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持续攻坚执行难题,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基础上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让矛盾纠纷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便民利民举措。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标准,力戒办案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严明纪法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脚点,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促进司法廉洁公正,大力提升司法形象。三要坚持能动履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能动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找准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做实依法平等保护,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要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跟上、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要心怀“国之大者”“市之大计”,更加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监督,抓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脚踏实地、心无旁骛、担当作为,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书写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蚌埠司法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26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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