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23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及全会公报,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重点部署了未来五年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纲领性文件,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要突出深学细悟,全面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各部门、各支部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干警原原本本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决定》、全会《公报》,领会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确保将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抓好审执工作提质增效。要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通过分析审判质效指标,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抓好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司法建议等工作,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三要注重成果转化,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用好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统筹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诚信建设工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能动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转化为推进乌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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