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诚信立身 主动履行,法院开出“暖心”自动履行证明书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您好,执行款已全部履行完毕,我来办理结案手续......”近日,正蓝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向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2024年3月,申请执行人因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将被执行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返还借款20000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鉴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及时联系被执行人引导其诚信诉讼、主动履行,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如实报告个人财产,承诺尽快筹钱偿还债务,最终将所欠款项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结事了,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发出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守信人正名。
诚信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该案被执行人虽曾失信于申请执行人,但其主动履行债务的行为也是对以往失信行为的补救。诚信和法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法院将在强化失信惩戒“负向”倒逼的同时,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探索建立“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助推诚信建设工程取得扎实成效。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03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