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用心调解 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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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调解成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法释理,以情动之,为助力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而不懈努力。
2023年初,津市某建材公司与沈某某签订了一份《预拌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在原告履行义务后,被告却并未支付货款,截至起诉之日,沈某某尚欠津市某建材公司货款188555元。津市法院调解员在收到案件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通话,又几次拜访津市某建材公司的负责人,了解双方的生产经营状况及生活上的实际压力情况。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断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调解员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协助其向津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进一步降低了该企业的诉讼成本。以津市法院调解员的耐心、专心和细心,最终换来了企业的理解、感动与信任。
调时总关情,审时方如意。津市法院诉前调解的目的也不仅仅是促成双方和解,而在于用心了解双方的需求和难处,如此方能在审判时顾全到方方面面,为企业双方保全最大利益。接下来,津市法院将继续提高诉讼调解服务水平,以高质高效的司法力量,为当地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5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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