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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正向激励+反向惩戒”双驱动 赋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申请执行人夏某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武某、满洲里某商贸公司的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并申请将其从失信人名单中剔除。”满洲里市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申请执行人寄来的信件。

  

  原来,在申请执行人夏某与被执行人武某、满洲里某商贸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后来被执行人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夏某遂申请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依法将武某、满洲里某商贸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并在相关媒体、法院公众号内曝光。

  

  从此,被执行人满洲里某商贸公司无法贷款,无法变更工商信息,在企业年检上也遇到阻碍。被执行人武某的失信信息被曝光后,导致亲朋疏远,不能乘坐飞机高铁,旅游,生活开始变得“黯淡无光”,银行也开始预警其信用卡支出风险。被执行人武某、满洲里某商贸有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信用之可贵,为了保存好尚未完全丧失的诚信,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夏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将剩余未履行部分与申请执行人夏某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申请执行人夏某同意向法院申请屏蔽武某及满洲里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失信信息,同时解除其他执行措施。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武某和满洲里某商贸公司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随即在法院公众号上发布屏蔽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告,撤销对其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予以信用修复,被执行人武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恢复了我和公司的信用,资金能动了,公司也能正常运转了,我今后一定诚信经营,按期还款!”

  

  这是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正反双向激励机制作用,以执行促履行的一起典型案例。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一方面致力于树立“正向激励”风向标,及时运用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对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尤其是被执行企业,及时消除失信影响,另一方面强化“反向惩戒”威慑力,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兜住司法公信底线。双向发力,多管齐下,因势利导,最大限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有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今年以来,我院在满E融媒、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71人次,发布失信决定书81人次、限制消费令516人次,司法拘留8人,移交拒执罪线索2条。在立案、审判环节发出自动履行提示书,为主动履行的当事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符合退出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员,发布撤销被执行人失信曝光公告并推送至金融机构,累计屏蔽失信信息 126人次,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三项指标均持续下降。

  下一步,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切实解决执行难”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向融合、双向促进的新路子,让“失信受罚、守信获益”的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实现“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营造诚信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司法公信护航诚信建设工程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0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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