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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中院到绩溪法院调研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安徽法院网讯 8月1日,宣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少春一行到绩溪法院调研,重点就龙川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绩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等陪同。

  王少春一行参观了龙川法庭党建廉政教育长廊、家风家训文化墙、诉前调解室、科技法庭、干警生活区等,详细了解法庭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与法庭干警亲切交流。

  座谈会上,王少春一行听取法庭在案件审理、参与诉源治理、矛盾纠纷排查、保障乡村振兴以及党建与审判工作融合推进等工作情况介绍,与会人员还就“和枫汇治”党建品牌及“共享法庭”建设情况等进行深入的交流。王少春就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哨所”作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就进一步抓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王少春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立足法庭职能定位,坚持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持续加强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水平,扎实推进法庭建设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对疑难复杂案件做到精审细雕,对案件质量做到精准管控,切实以更高办案效率、更优办案质量、更好办案效果回应群众需求,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效果导向,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绩溪风土人情,深入挖掘提炼具有本地特色的典型经验或优秀案例,探索并力求形成具有本土品牌特色的新“枫”景。

  王俊表示,本次调研为接下来的工作划出了重点、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绩溪法院将以高度的思想认识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意志,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为抓手,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培育多元解纷力量,把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做实做强,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33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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