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渡长江,只为......
“我的腿本来还能走,让他治残废了,法官,你一定要给我主持公道!”赵大娘拄着拐棍,在法庭哭诉。
“她的伤残不是我造成的,她本来就是粉碎性骨折,我给她治疗,我老伴护理她半个月,居然反过来起诉我们,真没良心。”土医生老李头气愤不已。
老李头是秭归县屈原镇当地有名的土郎中,赵大娘和老李头两家相识多年,关系向来不错。2022年,赵大娘因在外省摔伤致左踝骨折,住院三天后,便回乡来到老李头家中治疗,老李头采用木棍夹板进行外固定、拔火罐、除淤血等方式为赵大娘治疗了12天。
后来,赵大娘脚踝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8级伤残。赵大娘认为自己的伤残是因老李头的治疗行为延误了治疗时机所致,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老李头赔偿损失20余万元。
秭归法院郭家坝人民法庭接收案件后,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被告是70岁的古稀老人,便决定上门走访。
第一次渡江
上门送达探心声
渡江到达老李头家时已是晌午,一进家门,就看见老李头正在给从县城专程过来求医的病人抓药,一堆中草药散放在屋场坝中。
法官说明来意,并向老李头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后,老李头一听就跳了脚:“我从18岁给人看病,没人找我扯过皮,我给原告看病没有任何过错,她这就是敲诈!”
“老李,您别激动,我们找您也是先了解下情况,您行医多少年了,有无执业医师资格证?”
“我18岁开始看病,看了40多年了,我们那时候没有医师资格证,后面也没补,不过好多外地的都专程过来找我看病呢!”
老李头情绪激动,看来要化解这次纠纷还得多下功夫。
第二次渡江
三方联动释法明理
因老李头无证行医,第二次上门调解,法官邀请了屈原镇政法委员、综治办以及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卫健部门人员向老李头释明无证行医的危害性及以往反面案例;镇政法委员、综治办主任引导老李头换位思考,考虑两家长期交好,积极处理此事;法官仔细询问案件经过,分析双方过错,从法理上解释无证行医的法律风险,告知被告对自己存在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多方沟通,老李头一改初次的抵触态度,愿意积极配合,同意接受调解。
第三次渡江
峰回路转迎突破
第三次,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屈原镇综治中心会议室,依托联动调解工作机制,由“法庭+司法所+政法委员+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攻坚小组。经过一番调解,老李头终于松口,表示愿意赔偿,案件峰回路转迎来了突破。
“我也是抱着解决问题的心态过来的,原告主张的金额太高了,我最多赔偿2万元,不行就判!”
“我就是争一口气,我残疾后他们老两口从来没有看过我,还说风凉话,我气不过。而且我光医疗费就花了10多万元,被告至少要赔偿6万元才行。”
虽然老李头愿意赔偿,但双方的期望值仍然存在差距,调解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第四次渡江
亮出底牌终化解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调解攻坚小组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一开始,坐在调解桌两侧的原、被告,唇枪舌剑,互不让步。看场面如此焦灼,法官直接亮出“底牌”。
“被告的治疗行为与你的伤残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需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选的鉴定机构都在外地,且鉴定费用高昂,耗时耗力,而且如果鉴定结论认定与被告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就会面临败诉风险。如果认定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也面临败诉风险。”
法官敏锐地发现,在知晓司法鉴定存在的风险后,双方言语间均透露出退让意愿。
抓住这一时机,调解小组再次释法说理,反复调解,赵大娘和老李头终于同意各退一步,老李头同意赔偿26000元,并当场支付10000元。
三次联动,四次渡江,多次调解……至此,一场“马拉松式”的纠纷化解终于吹响了“终场哨”。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4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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